长江商报消息 ◇ 本报评论员 詹万承
一名刑期未满即被释放、之后又被提拔重用的山西省运城市交通局运管处原副处长、驾校科科长仝宵,26日被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对其限制减刑。这名当地市委原副书记的“宝贝儿子”,怎样从锒铛入狱的罪犯变戏法一般的入党、升职,继而成为“五毒俱全”的犯罪团伙的首领?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对此进行了追踪调查。
早在今年7月24日的案发之初,中国新闻网就报道了山西“仝宵案”全纪录,把他从假释人员到交通局官员再到黑老大之路清晰地描绘了出来,但因为种种原因当时并未引起人们足够的关注,12月26日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一审判决决定,让这桩大案又重新回到了人们的视野。
还原仝宵的全部犯罪记录,剖析其裂变与嚣张的原因,与其说是旁观一个触目惊心的犯罪过程,倒不如说是理清一张盘根错节的关系网。仝宵涉黑犯罪团伙作案时间长达10余年,案件在2009年被列为“要结果案件”,但司法机关耗费一年无结果,在此期间一些公安人员甚至滑落沦为犯罪分子的保护伞。一张密不透风的黑网,让地方违法作恶势力得以畅通无阻,最终惊动了中纪委才把这一涉黑犯罪团伙一网打尽。
“只要有我老子在,没什么大不了的”,这是仝宵的一句口头禅,或许是我们尝试从这个角度来拎出这张关系网的最重要的节点,而后以此为突破口纲举目张理顺整张关系网。仝宵的父亲仝有才曾担任运城市原市委副书记等重要职务,仝霄假释期间通过伪造学历、入党手续、隐瞒犯罪事实等手段,当上了运城市原交通局运管处副处长、驾校科科长。这其间离不开父亲仝有才这棵大树,如果不是有关系有手腕,假释人员重新当官这种难如登天的事,怎么也不会撞上仝宵。
但令人感到蹊跷的是,仝有才因贪污侵占国家资财,早在1984年就已经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如果说父亲仝有才作风霸道、处事蛮横对儿子仝宵有影响,那么父亲最终的遭遇也应该会在仝宵心头敲一警钟,而且即便是按常理推断,不在其位也多是人走茶凉,一个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原市委副书记,何以还能继续充当起为儿子遮风避雨的大树,何以还能在下台20多年之后继续对官场施加影响?
在谈到退休官员去向的时候,曾有人提出过“权力期权化”的概念,认为权力并不是“过期作废”,经过适当的运作还可能继续起作用。在分析仝有才被开除公职之后还可继续发挥影响的事例上,“权力期权化”的概念并不太准确,因为他所遵循的并非是到年龄正常退休、顺利完成权力交接的模式。但是因为在地市的基层,公职人员流动频率并不高,曾经在位的与现今在位的彼此之间有着或明或暗的联系,致使不在位者仍可通过其他途径施加影响。
地方基层权力机关是直接与民众打交道的一环,中央的政策要落实要贯彻关键在这环,如果不能减免权力滥用的现象,那么损害的就不只是地方政府的威信,中央政府的权威也将受到波及。正因如此,对地方基层权力乱象局面的治理一定要从严从紧,要打破地方基层表面一团和气背地里沆瀣一气的怪状,正本清源地肃清权力运作,确保权力真正地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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