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据新华社电贵州省在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将下拨13.2亿元用于补贴城乡困难群众生活。
发放标准按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200元,城市低保对象每人300元,优抚对象、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每人360元,惠及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591.7万人,优抚对象、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19.18万人。
贵州省要求各地加快资金拨付,确保春节前发放到位,同时规范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发放程序、公开补贴标准和补贴范围,确保资金发放公正、公平、透明,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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