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 > 达芬奇称遭央视记者勒索100万

达芬奇称遭央视记者勒索100万

2012-01-02 01:59:35 来源:长江商报

2011年7月13日下午,达芬奇总经理潘庄秀华开记者会时演说。CFP图

长江商报消息 达芬奇家居“造假门”事件变得越来越扑朔迷离了。财新《新世纪》周刊报道称,达芬奇自称“汇”了100万元摆平“造假门”。对此,达芬奇家居执行董事黄志新证实,达芬奇确实已在2011年12月初向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进行了举报,还向北京市公安局报了案,要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300万元公关合同

2011年7月10日播出的“达芬奇‘密码’”影响巨大,达芬奇家居深陷被动。手足无措之时,达芬奇的股东们想到的不是通过法律手段“讨公道”,他们更愿意相信“潜规则”。

“我们是新加坡人,在中国做生意,不认识什么有权位的官员。”达芬奇家居董事黄志新对财新《新世纪》记者回忆,7月11日,经负责上海门店的小股东樊计超介绍,他们辗转找到一位名叫孙国军的北京某地产公司副总经理。

“7月14日早上,孙国军给我打电话,说找到‘那帮人’了,让我赶紧过去。”黄志新说,“他告诉我,等会儿来的那帮人,你们什么都不用谈了,直接谈钱就行了,钱谈好了事情就摆平了。”

当天中午,黄志新先是见到两男一女,又由他们带到昆仑饭店对面的平安国际金融中心,见到了某香港上市公司总裁崔斌。崔在多家国内媒体担任过高层职务,在京城媒体圈能量巨大。

根据财新《新世纪》记者调查,崔斌与《每周质量报告》报道“达芬奇‘密码’”的暗访记者“李总”相识,两人曾于2011年6月一起参加了某企业组织的媒体赴美考察团。黄志新称,崔斌给他看了手机里一起旅游的照片。摆在黄面前的是一份准备好的300万元公关合同,要求分三次付清。他明白那合同的条款跟价钱“没的商量”。从当天下午两点见到崔斌,签完字后,崔派手下跟黄志新回公司盖章、拿第一期120万元的支票,“前后也就一个小时左右”。

这份“公关顾问服务合作合同”,乙方为“传媒中国网(北京赫立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其义务是“与各大主流媒体深度沟通,尽全力帮助甲方北京达芬奇家居有限公司化解媒体的舆论监督,逐步帮助甲方平息事件的负面影响”。乙方主要公关服务内容包括:关键公关策略;核心媒体沟通(央视广告部主要人士与相关栏目组核心人士的沟通);重点主流媒体专访(邀请中央级主流媒体与其他重点主流媒体,对甲方进行专访澄清);网络公关服务(面对铺天盖地的负面报道,乙方将提供网络公关服务,全力清除负面影响)。

公关合同的乙方授权代表陈金芳,是传媒中国网常务副总裁;7月14日取走的支票和8月18日达芬奇家居打出的第二笔120万元,收款方均为北京赫立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据查,这是一家注册于2002年7月的小型民营广告公司,同时也是传媒中国网的主办单位之一,两者在同一地点办公。崔斌本人与合同的乙方并无法律关系。

唐英的450万“和解金”

不过,真正进行公关顾问工作的还是崔斌。2011年7月14日付款当晚10点多,崔斌来到北京友谊商店顶楼的达芬奇家居办公室,与潘庄秀华见了面。

“我们最关心的是和央视的记者谈得怎么样了。”潘庄秀华和黄志新得到的答复是,“那边说了,要解决问题,你们和唐英的事情一定要摆平。”

“我们问怎么摆平?崔斌说唐英是有背景的,而且央视的人还讲,为了做这个事情也花了不少钱,所以达芬奇要埋单。”黄志新直接问要多少钱,“崔斌打了个电话过去,说他们要800万,赔款后,才可以安排见搞你们的人。”

接下去的两天,达芬奇北京门店经理、唐英的弟弟及双方律师开始了艰难的谈判,始终无法达成协议。

7月17日,央视播出“达芬奇‘密码’2”。第二天,双方迅速签订和解协议:达芬奇家居给付“和解金”450万元,不再追讨唐英所欠货款,唐英放弃对达芬奇索赔484万元的反诉要求。

7月19日下午,黄志新的妻子周彩文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分两笔给唐英在中国银行北京中关村南街支行的开户账户打去450万元。7月20日和21日,唐英和达芬奇家居分别到东城区法院申请撤回反诉和起诉,获得法院批准。

财新《新世纪》记者曾打电话联系唐英及其家人提出采访请求,对方一次表示听不明白,另一次一听是记者便挂断电话。

7月19日,也就是达芬奇家居完成给唐英的“和解金”打款当天晚上,潘庄秀华终于见到了“央视的人”——崔斌称呼这位“达芬奇‘密码’”的暗访记者“李总”为“李老师”。

谁拿了15.52万美元?

潘庄秀华回忆,自己一见面就问,“我们没造假,为什么你们要这样报啊?‘李老师’说,你们没造假不代表意大利厂家没造假,也不排除个别员工偷卖假货。”

“‘李老师’一直说还有500分钟视频,我害怕了。我不是做贼心虚,是真的两次报道50分钟都受不了。”潘庄秀华称,“‘李老师’还说那500分钟素材,可以接着报道,也可以不报。”

“李老师”未提钱。根据潘庄秀华的追述,但当天晚上回到公司,崔斌又对她说,“李老师”开条件了,要钱,帮忙摆平央视,不再做第三期报道。

7月25日,潘庄秀华终于得到了答案:100万元。因为达芬奇国内缺乏现金,潘要求从香港过账。两天后,她的手机收到一个中信银行的国际账号。

7月28日,黄志新给收款地址为香港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一楼的中信银行账户转去15.5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00万元),收款人为Ma Zheng。

最后一次潘庄秀华通过崔斌约“李老师”见面是2011年9月2日。此时,潘庄秀华态度有所不同。她一见面就提到,公司其他董事不认可给“李老师”的100万元,并拿出转款单据给李看,被崔斌当场打断,称“所有的,都是和我发生的联系,和他没有任何关系。你不用和‘李老师’讲了,这个和他没有任何关系”。

从三人谈话录音可以听出,“李老师”一开始被潘庄秀华反复拿100万说事弄得措手不及,说“怎么,怎么谈到这个问题来了?”在崔斌周旋之后,“李老师”开始强调,这是朋友之间办事,已经很帮达芬奇了。

他对潘庄秀华说:“您家先生是法人,咱说实话,现在都还平平安安的,就是生意上受了点挫折,是不是?这事情就是当时处理得非常好,如果不是这样,你说,潘先生最后被警察抓进去,这是会有牢狱之灾啊,搞不好就被拘役起来,这会变成什么结果?我和小崔是帮了你忙了,是不是?唐也不是我家的什么亲戚,但是你们听了我的意见,咱们赶快处理完,咱保一个平安,是不是? 潘总啊,生意可以做黄,人不能做黄啊。”

潘庄秀华旋即要求“给我们一些正面的报道”,“不是让你们乱报道,把‘上海工商局公布达芬奇调查结果,未发现有造假行为’这样的客观陈述读一遍就行”。“李老师”没有正面回答。

央视纪委自查认为并非虚假报道

通过一条未知人士发来的短信,潘庄秀华知道了“李老师”的大名——李文学。在“达芬奇‘密码’”片尾的职员表中,暗访记者的署名为“大学”。

李文学究竟拿没拿100万元?2011年11月14日,达芬奇家居向中央电视台纪委进行了举报。11月下旬,他们从央视纪委处获知,收款人Ma Zheng,是与崔斌、李文学并无直接关系的马征,“北京赫立传媒广告有限公司的会计”。工商登记资料显示,马征是赫立传媒的两名股东之一兼总经理。

2011年12月9日,达芬奇家居又分别致函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中央电视台纪委和《每周质量报告》栏目组。

在给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的举报信中,达芬奇指称李文学作为央视《每周质量报告》的记者,故意编发虚假报道,徇私隐匿新闻事实,并利用职务之便,联合唐英、崔斌对达芬奇进行敲诈勒索,牟取巨额非法利益。

在给央视的两封函件中,达芬奇希望央视纪委反馈11月14日举报的调查处理结果,并要求《每周质量报告》栏目组澄清相关事实,还达芬奇清白,并公开道歉。达芬奇家居称保留起诉央视侵害名誉权和赔偿全部经济损失的权利。

2011年12月12日和13日,财新《新世纪》记者先后致电中央电视台纪委和《每周质量报告》栏目组,并给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发去采访函。从央视纪委得到的答复是已收到达芬奇举报,正在调查,尚未出结果。

2011年12月17日,《每周质量报告》栏目组相关负责人向财新《新世纪》记者转达几点:欢迎记者的关注和报道,但不便接受正式采访;部门自查认为,“达芬奇‘密码’”客观有据,并非虚假报道;对于工商、质检、海关等的调查结论,他们认为达芬奇可能转移了证据,导致工商部门的调查并不全面;对于暗访记者李文学“敲诈勒索”或“索贿”一事,李文学称为追踪报道,曾在崔斌介绍下,与潘庄秀华见过两面,但不承认收钱,栏目组认为达芬奇家居如有证据,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据财新《新世纪》周刊

央视《每周质量报告》记者李文学严正声明

一、2011年7月10日、17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栏目相继播出了《达芬奇密码》、《达芬奇密码2》两期节目,本人系该节目调查记者,节目披露了达芬奇家居部分产品存在产地造假、原材料造假、虚假宣传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同时也报道了上海、广东等地工商部门、上海检验检疫部门的执法查处过程,本人对上述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存在与他人勾结、陷害达芬奇家居的行为。

二、潘庄秀华接受相关媒体采访时妄称给本人100万元,完全是诬陷和诽谤,本人正在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

三、潘庄秀华称向有关公司支付所谓公关费用与本人无关。

四、要求潘庄秀华等人立即停止诽谤和诬陷等违法行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最后,请大家认真地再看一遍我这两期节目的视频,我在用事实说话!

责编:ZB

长江重磅排行榜
视频播报
滚动新闻
长江商报APP
长江商报战略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