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据郑州晚报报道 河南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近日在审理判决一起被告为郑州桐柏路一公司的案件时,法院法官违规为原告提供了担保物,把市值5万元的宝来轿车“作价”300万元当抵押物;把市值约60万元的房子,当成280万元的抵押物。
郑州市桐柏路万福花园28号楼的河南胜达建筑公司的法人李卓前日称:2010年12月2日,胜达公司在南阳莫名其妙卷入一场合同纠纷官司。原告程某、宗某将胜达公司作为第二被告,诉至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受理后,于2010年12月9日下发了《民事裁定书》:“冻结胜达公司银行存款300万元,或价值相等的财产”。担保人宗某名下的豫R85200号轿车一辆予以查封。
对此,该案的审判长刘庆文坦言,之所以这样,“因为我们领导签过字,让这样做的”。据了解,该轿车市值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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