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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将制定社会急救医疗管理等条例

2012-01-08 02:24:22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王荣海)昨日,武汉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阮成发作常委会工作报告。他提出,即将产生的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要围绕建设国家创新城市、国家先进制造业中心和国家商贸物流中心,围绕建设生态宜居武汉、文明武汉和幸福武汉,进一步做好立法工作。

五年来,共召开常委会会议36次;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19件,法规修改和废止决定8件;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有关专项工作报告91个,检查17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督办大会议案16件,代表建议2683件;并就有关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16项。

五年共制定和修改有关法规12件,包括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人民调解条例、精神卫生条例、遗体捐献条例、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红十字会法实施办法、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等。

今年,该市人大常委会将抓紧制定和修改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燃气管理条例等4项法规,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对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办法、蔬菜基地管理条例、文化市场管理办法、终身教育条例、全民科学素质促进条例、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进行立法调研,条件成熟的,将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此外,还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现代物流业发展、重大产业项目储备和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旅游业发展,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件质量管理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精神卫生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法、宗教事务条例的执法检查。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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