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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将再度提高低保标准

2012-01-11 03:03:54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社会救助要与物价挂钩,每个县市都要建一所公办养老机构。昨日,省政协委员、省民政厅厅长谢松保在参加政协湖北省十届五次会议分组讨论时透露,我省今年将再度提高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

目前,我省覆盖全省城乡各类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常年生活救助对象达390万人,约占全省总人口的6%。目前,我省城市低保对象136万人,全省月平均保障标准和人月均补助水平分别达到270元和160元,比“十五”末分别增长83%和190%。农村低保制度自2007年全面建制以来,连续4年扩面提标,全省保障人数达到220万,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全省月保障标准和人月均补助水平从建制初的63元、30元分别提高到110元、70元,分别增长了27%、103%。

谢松保说,今年将适时再度提高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标准,具体提高幅度根据中央和地方配套资金情况确定。

此外,按照省委要求,全省每一个县市要有一所公办养老机构。公办养老机构首要功能是对“三无”老人供养,即无子女、无生活来源、无赡养能力的老人。

他说,通过努力,全省70%的县(市、区)达到了标准,还有30%的县(市、区)公办养老机构正在建设之中。今后一至两年,“三无”老人的供养问题能得到解决。

谢松保建议,建立省级财政临时救助资金,同时安排彩票公益金和吸纳社会捐赠资金,拓宽筹资渠道,提高临时救助标准。扩大救助范围,对重点人群予以重点救助。

本报记者 王荣海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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