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 傅万夫(辽宁 媒体人)
近日,1月10日的冬运会短道速滑男子1000米决赛被指提前预定好金牌归属。比赛中,选手们相互争夺,但后半程同为解放军选手和吉林省选手的宋伟龙抢占领先位置,其余3名长春选手却紧跟宋伟龙未赶超直到比赛结束。对此,现场观众斥责“太假了”。(1月11日《中国青年报》)
这里面其实有一个利益交换的问题,尽管宋伟龙代表解放军参赛,但他来自吉林,按照全运会的规则,如果他夺冠了,解放军和吉林都将获得一枚金牌。如果是吉林方面夺冠了,那就没解放军什么事了。这么一解释,似乎就应该理解为什么三名吉林选手自始至终都跟在宋伟龙的后面,直到最后也不超越的原因了。当然了,能够连观众都看出来“假”,说明他们的演技差了点。
说实话,这种交换金牌之类的事情,在目前的体育圈中已经算不上是秘密了。之前被称之为“梦之队”的中国跳水队,就曾曝光过这方面的黑幕,而在全运会上某知名柔道选手毫无遮掩地让奖牌,似乎已经不在乎什么道德与竞技伦理的底线了。一切都在围绕着利益做文章,看似他们达到了各种目的,但却丢掉了竞技体育起码的尊严与底线,留下的或许只能是观众的唾弃与竞技体育的累累伤痕。
这一切幼稚的表演,似乎都在追求一种跟运动员关系不大,却与体育管理部门关系甚大的政绩驱动。金牌,闪烁的不仅仅是运动成绩、竞技拼搏,还有很多触手可及的升官发财的机会。有了这种冲动,金牌就不仅仅是代表一个项目的最高荣誉,往往就很容易演变成一些无所不能的交易。
记得,之前有关“惟金牌论”的争论持续了很久,但结果一切依然如故,因为暂时还没有一种东西能够取代金牌,来量化考核体育管理部门官员的成绩。过于单一的考核方式,使得必须在金牌数量上做点文章。从这个角度说,当纯洁的冰面上出现这种太没有技术含量的表演时,真正需要反思的是,我们应该如何看待金牌的价值,是一项荣誉还是一项政绩或者是一种精神的迸发,必须要有所区分,否则,就很容易让金牌成了不伦不类的一个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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