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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诉前联调”成为清欠常态

2012-01-13 03:21:07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汪代华(安徽庐江 老师)

昨日,斗门翔翊金属制品公司一楼办公室内人头攒动,该公司136名工人从执行法官的手里,领回了被公司拖欠的一个月工资,合计36万余元。据悉,从发现欠薪纠纷到执行完结,法院仅用了3天时间。记者注意到,领到了“血汗钱”的员工们个个笑逐颜开,乐呵呵地称“可以回家过年了”。(1月12日《珠江晚报》)

法官三天追回36万农民工的工资,这样的高效率从何而来?原来是斗门法官采取“诉前联调”的结果,即利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等非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把矛盾化解在诉讼之前。

一直以来,在欠薪问题上,人们常常听到一些“幼稚病句”。说什么“农民工不知道维权”,不知道用法律武器来讨要工资。这种说法是个伪命题。对于农民工来说,依法维权是他们最后的“救命稻草”。他们为了讨要血汗钱,往往要费很大的力气,向劳动保障部门求助,希望得到帮助。然而,在劳动保障部门和有关部门组织的关注协调下,一样还是要走许多程序。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解决不了,最终还是要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可是,法律维权的成本过大。“老赖”们一跑了之,法律往往也束手无策。

因此,解决农民工的欠薪问题,就需要劳动保障部门、相关组织和法院的联手互动,采取灵活有效措施,从源头入手,多方面把关,把欠薪问题解决在法律诉讼前。比如,可以通过“劳动工资保障金”,采取先支付的办法解决临时之急,通过各种配套措施加以解决。比如在工商登记、企业年检时进行把关,对企业拖欠工资采取暂缓年检,直至吊销营业执照,限制其经营权进行制约,并从各种调解组织和相关部门的联手互动,从完善立法入手堵塞漏洞,为解决工资拖欠问题提供法律保障。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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