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 > “政府养医”才是医改的正途

“政府养医”才是医改的正途

2012-01-13 03:21:07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 晏扬(浙江嘉兴 媒体人)

北京市将改变“以药养医”现状,实现“以医养医”,将公立医院的收入来源由药品收入转变为医疗服务收费,使医生的服务价值得到应有的体现,提高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1月12日《京华时报》)

不仅北京市,广东等地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也是着眼于降低直至取消医院的药品加价,同时提高医疗服务收费以弥补医院的损失,即以“以医养医”替代“以药养医”。这样做的好处当然是有的,比如可以更好地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提高其工作积极性——从道理上讲,医院的价值确实应该体现在“医”上,而不是“药”上。

但是,这样的改革只是意味着医院收入结构的调整,对于患者而言,只是把钱更多地花在医疗服务上,还是把更多的钱花在药品上的问题,两者可能并无太大区别。而且让人担忧的是,目前公立医院有着强烈的逐利冲动,医疗价格提高了,药品价格真能下降吗?如果药品价格没降下来,或者降得很少,医疗价格却提上去了,并且提了很多,医院既“以医养医”又“以药养医”,显然会进一步加重患者的负担,人们更加看不起病。

另一层担忧则是,医疗领域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医生看一个门诊值多少钱,做一个手术价值几何,普通民众很难判断,加上行政监管不到位,也不可能事无巨细,医疗服务价格可能主要由医院说了算。至少他们拥有很大的话语权和操作空间,普通民众很难对其合理性进行监督,只能被动接受。这样一来,医疗服务价格可能在医院的逐利冲动下变得越来越高,人们从承担不起“药费”变成承担不起“医费”,乃至问题变得更加严重。

医疗改革的大方向,应该是抑制公立医院的逐利冲动,让其回归公益属性,以此切实减轻患者负担。要达此目的,除了加大政府投入别无他途。医疗是基本公共服务之一,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是公民的正当权利,因此,医院的运营成本不应完全由患者承担,还有赖于政府承担得多一些,更多一些。

责编:ZB

长江重磅排行榜
视频播报
滚动新闻
长江商报APP
长江商报战略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