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太原市政法委获悉,山西省政府、山西省检察院与太原铁路局12日签订太原铁路检察机关移交协议,这是全国第一个铁路检察机关正式移交地方。
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检察院检察长王建明表示,太原铁路检察机关在全国率先实施属地化管理,纳入国家司法体系,山西此前曾成立专门机构全力推进此项改革。“这标志着我国铁路检察院管理体制改革进入实施阶段。”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建初说。
2004年,我国正式启动铁路检察院管理体制改革,改革的目标是将铁路检察机关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制。2010年全国铁路检察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提出“整体移交、平稳过渡”的原则。
今年,随着此次太原铁路检察机关的全面移交,全国各个铁路检察院改革移交工作将在近期陆续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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