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今年,“文化惠民”列入省政府民生“十件实事”:我省将建设20个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全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基本公益性文化项目全部向社会免费开放,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率达到90%以上;继续实施送戏下乡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继续实施农家书屋建设工程,实现全省全覆盖;为2.8万个农家书屋每家征订10种以上报刊;为贫困地区农村15万农户配发直播卫星地面接收设备。
“文化惠民”在今年“两会”上,也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热议的焦点。
专门设部门抓“文化惠民”
黄敏是来自恩施乡镇的基层人大代表。她说,随着农民收入的提高,文化的缺乏更加突显。在她小时候,虽然恩施山区很穷,可“经常会有唱戏的、说书的”。
现在农民的荷包鼓了,“但有些传统的非物质文化形式,没人来传承,因为没有经济利益。”在她所在的乡镇,采一天茶叶就是几十元钱,烤一房烟就是几千块钱,“如果你去搞什么文化,就会被人骂不务正业。”
她建议,省里在制定文化惠民的政策时,更要照顾传统文化的传承,“专门设立部门来抓这个事情,让搞传统文化的人像上班一样,能有工资拿。”
“农家书屋”要更新维护好
省人大代表、阳新县姜福村党支部书记明道祥说,现在农村在家的大多是老人与小孩,青壮年都外出打工了,因此文化惠民要更具针对性,特别关注留守儿童与留守妇女的文化需求。
比如送戏下乡,编排的时候可以考虑这类人群的需求。他还建议送戏下乡形成长效机制。
明道祥认为目前农民对“文化惠民”体会最深的,是农家书屋工程。“我们村农家书屋建起来后,一些村民通过看书找到了致富路。”姜福村目前的养鸡场、养猪场,正是村民们从农家书屋学到知识后建立起来的。
明道祥建议政府部门把农家书屋工程推向深入,不但全覆盖,还要运行好,发挥更大作用。“首先是各村都要建起来,其次要运行好,因此必须有人负责维护。”
新建小区文体设施应同步
“社区文化是文化强省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可是,不少社区公共体育文化设施却难以满足市民生活需求,”省政协委员马启龙说。
据他调查,现在社区公共体育设施资金投入单一,要么是房地产开发商投资配套的,要么是通过体育彩票渠道,以捐赠形式配套的。对新建住宅小区,政府明文规定要配套文体设施,不少开发商虽有配套,但却是徒有其表。
他建议,推进基层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建设,要明确管理机构,明确建设责任,明确目标以及责任人。相关部门必须尽快制定、出台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的一系列标准。
此外,还要加大政府投入,应该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另外还要鼓励其他社会团体支持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建设。
让县级图书馆造福老百姓
“我们应该真正把县级图书馆建好,让它成为老百姓看书的好去处。”省政协委员、随县副县长刘冬姣说。
随县是全国最年轻的县,100多万的人口中85%以上是农业人口,是个名副其实的财政穷县,现正在建设中,但一手抓经济一手抓文化是政府的宗旨。连续三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都将文化列入十件实事中。
作为炎帝故里,随县有着丰厚的文化底蕴,但许多普通老百姓其实对这些本土文化、地方精神理解甚少,因此近年来,在农家书屋中增加了地方文化书籍。
村民李军是留守青年,一次他偶然在书屋里看到如何种植香菇和黑木耳的书,就试着在家撒下了种子,开始种植香菇和黑木耳,一年的纯收入比在外打工的人还翻出一倍。
刘冬姣说,目前正在建县级图书馆,这个建设项目已经列入文化厅的资助对象,希望建成后,老百姓又多了一处看书的地方。
建议设群众文化发展基金
“支持群众文化事业的发展,省政府能否考虑设立群众文化发展基金,以此促进群众文化事业的均衡发展。”省人大代表马福生说,发展群众文化事业,是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精神文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
在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情况下,自发组织开展文化活动,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精神生活和休闲娱乐的重要方式。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和城镇街道社区,自发组织成立文艺队伍,开展文艺创作、民俗表演、文艺演出等有益的文化活动,既能自娱自乐,又带动了别人参与,为推动当地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有益的贡献。
“但是,很多群众文化队伍由于缺乏经费支持,很难长期坚持下去。”马福生说,广大群众呼声迫切,要求上级给予适当资助,扶持他们继续开展有益的群众文化活动。
本报记者 柯美杰 刘飞超 胡梦 王荣海 姚德春 通讯员 卢念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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