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校车安全工程首次写进政府工作报告,校车安全成为省“两会”参会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连日来,如何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车幼儿及中小学生人身安全成为热议的话题。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务实地提出解决方案。
校车可分年分批更新改造
省人大代表郭冬芝认为,首先是要加大对校车安全工程的重视,增加财政投入。财政拨出一部分专款用于补助校车运行费用,对校车分年、分批进行更新改造,最终达到统一运行模式、统一管理规范,确保学生上学、放学交通安全。
来自教育界的省政协委员陈芝慧说,校车安全工程写进政府工作报告体现了政府对教育的重视。
目前在城区很多学校,学生大多由父母接送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回家,部分城郊接合部的偏远学校,家长与社会车辆签订合同,由社会车辆负责接送孩子上下学。
省政协李宏萍建议,在每个学校校车还未全部配备之前,相关部门要抓好运送学生的社会车辆的管理,家长要与社会车辆签订运送合同,同时要在学校备案,教育部门要联合交警、运管等部门定期对这些营运车辆进行检查,把安全系数低、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及时踢出营运队伍,政府部门要加大投入,要为这些营运车辆购买保险,从源头上加以管理。
应建乘车信息反馈机制
省人大代表朱红菊则建议,除了国家统一制订的校车标准外,也有必要区分大城市和农村,在车型上实行适宜的两种标准,比如大城市使用大车型,农村和偏远的地区可以使用经济适用的小车型,但都要达到安全技术标准,车型不同但服务标准要相同。
她说,社会力量可以参与校车运营,比如允许有资质、服务有保障、管理规范的客运企业承担学生运送任务,定期进行考核,确保校车安全运行;校车上还要安排专人来负责管理学生,并建立乘车信息反馈机制,随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此外,她认为也可以开通学生专用公汽来替代校车,标示特殊的校车标志、享有交通优先权、严禁超载等等。
实行校车及司机准入制
省人大代表李志英认为,从幼儿园到大学,校车交通问题值得政府更多地关注。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启动中小学校车安全工程十分及时,是得民心、顺民意的好事。
李志英建议,对于校车应设置准入标准,实行准入制度,如校车硬件上质量、档次、排量等都应有标准,同时对于校车司机也要实行准入制度。
李志英说,不是有驾照就可以开校车,应让驾龄较长、驾驶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应急处理能力强的司机来开校车,以确保校车运行安全。此外,也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使其遇事有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本报记者 王荣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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