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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确“裸官”等规定

2012-01-21 00:41:29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据新华社电为加强新换届的市县领导班子建设,广东省委近日出台专门规定,为新一届领导班子“立规矩、指方向、提要求”,明确“裸官”、财产报告等规定。

广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张辉介绍,《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市、县领导班子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已于近日出台。《决定》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例如,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原则上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敏感岗位的领导职务;探索建立党员干部个人财产报告制度;不断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重要问题核查制度,防止隐瞒不报、只报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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