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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票管理新政还应明确利益分配细则

2012-01-31 01:57:50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 吴睿鸫(河北威县 公务员)

彩票机构不得违背彩票中奖者本人意愿,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要求彩票中奖者捐赠中奖奖金,否则要承担责任。昨日,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下发通知称,《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将于3月1日起执行。(1月30日《新京报》)

纵观《细则》,确实汲取了以往发行及管理方面的种种弊病,出台了很多令人眼前一亮的公共政策。比如,重申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彩票的原则,违者将重罚;还有,明确规定了弃奖奖金的流向,规定逾期未兑奖的奖金纳入彩票公益金,由彩票销售机构结算归集后上缴省级财政,全部留归地方使用等等。

然而,尽管3月1日即将实施的《细则》,有不少硬措施,新举措,好点子,但是,笔者觉得,仍有避实就虚的之感,换言之,没有把根本性的矛盾化解掉。

一方面,政企不分和无序竞争的格局仍未改变。原先,名义上,中国福彩中心和中国体彩中心按企业化运作,但由于中国福利彩票中心隶属于民政部,中国体育彩票中心隶属于国家体育总局,从而造成政企不分,监管乏力;两大彩票中心,为争夺市场份额,还不断出现同质化恶性竞争。现在,《细则》第四条明确规定: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别负责全国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管理工作,显然,我国新彩票发行机制依旧沿袭老体制,这不仅会损害彩票产业的公正和公平性,也大大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与此同时,部门争利现象依旧无法避免。目前,中国彩票公益金的分配使用由财政部监管调剂,财政部之外还有十个部委分配公益金收入,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两部门占据公益金的50%,其他的一半由财政部向助学、残疾、环保、社保及2008年奥运会等八大领域分配。如今,在公益金分配使用上,尽管《细则》第五十八条规定,彩票公益金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分配政策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分配,由彩票销售机构分别上缴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但寥寥数语的法律文本,没有详尽的利益分配细则,指望解决“部门争利,殃及公益金”的困境,显然是很难的。

总之,在这些系列“硬伤”问题,没有明确答案之前,作为一名中国普通彩民,都会对彩票管理新政难以认同,更是放心不下。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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