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卢欢)作为我省最重要文学奖项,第五届湖北文学奖评奖日前正式启动。省作家协会就本届评奖具体事项发出通知,凡户籍在湖北的文学工作者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发表、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的文学作品均可参评。
参评作品体裁可包括: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单篇)、报告文学(长篇)、诗歌集或500行以上的长诗、散文集、文学评论(单篇8000字以上)或文学理论专著等。申报人需按《湖北文学奖评奖实施细则》要求填写评奖推荐表,交省作协湖北文学奖评奖办公室,每人仅限申报一种文学样式作品一部。申报时间为2月15日至4月15日。
根据《湖北文学奖评奖条例》,湖北文学奖从2001年开始评选,每三年举行一次。本届湖北文学奖特设新人奖1人,将产生10部以内的获奖作品。
责编:Z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