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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捐款为何逆向流动

2012-02-12 02:48:17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据《京华时报》2月6日报道,2008年5月后的调查显示中国慈善捐款逆向流转:大部分社会捐款并没有回到民间,而是流回政府。2011年底,中国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向社会公布了《2011中国慈善捐助报告》,报告显示:2010年中国58.3%的捐款都流入政府以及有政府背景的慈善会和红会系统。

慈善捐款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功能,就是弥补政府资源之不足,即有一些领域是政府财政和行政组织照顾不到的,而慈善捐款恰能“拾遗补缺”,使那些政府救助不到而实际上应该得到救助的人也能体会到“人间大爱”。现在,慈善捐款中的大部分又流回政府及有政府背景的机构了,这无形中将影响慈善捐款的使用功效。

慈善事业民间化、专业化、国际化是一个大趋势,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也正在朝着这个方向发展。在2011年,即便是在“郭美美事件”重创中国慈善信任度的情况下,由邓飞等人倡导的“免费午餐”依然在民间得到了很好的响应。可见,中国人不是没有爱心,也不是不愿意捐款,而是不透明的慈善操作伤了民众的心。

在这种情况下,未来中国慈善事业的活力源泉显然是在民间。明乎此,政府部门及其慈善机构理应逐步放权,尽可能地让“草根”们自主地筹集善款、使用善款,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善款来自民间,用于民间,造福民间。这应该说也是一件合情合理的事。

可现实的情形却不是这样。官方慈善机构的信任度、筹款能力及使用善款的能力都曾遭受质疑,可是,就因为“根红苗正”,他们依然控制着得天独厚的慈善渠道。与之相对的是,民间的慈善热情虽不可遏制,民间慈善的信誉度甚至已超过了官方,但就是因为“出身不好”,他们中的很多机构至今仍是“妾身未明”,可能时不时就会遭遇操作羁绊。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我觉得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官方对慈善事业的管理过于严格苛刻。这一点可以在慈善政策中得到印证。按照目前的政策规定,公益组织注册实行“双重管理体制”,即除了民政部门之外,还必须要找到一个业务主管单位。业务主管单位通常为政府部门,也可以是政府部门认定的团体组织,只有经过业务主管单位确认之后,才能够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在这种制度下,很多公益组织由于找不到业务主管单位,难以实现民政注册,只好以工商注册的形式开展活动。

通过这一政策,甚至不难看出官方对民间慈善的那种纠结心态。在现实层面上,他们其实也希望借民间力量把慈善事业做大做强,可在实际操作中,又不愿意看到民间的慈善力量超过官方。民间慈善有活力可利用,但一定要将其纳入掌控之下。在“加强管理”的旗号下,一些民间慈善力就被“收编”了。民间慈善组织一旦被“收编”,他们的慈善捐款自然也就流回了官方机构的腰包。

“加强管理”的理由看似天经地义,实则暴露了有关机构的“控制型”惯常思维。总想把什么好事都揽在自己的名下。这样的思维违背了“小政府,大社会”的社会发展趋势,更不符合“服务型政府”的为政理念。只有先破除这种思维方式,慈善事业的春天才可能会到来。

作者系青年杂文家

◇郑连根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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