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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金不昧可奖励失物价值10%

2012-02-13 02:04:51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据羊城晚报报道 在广州,拾金不昧或将有实质奖励!近日,正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广州市拾遗物品管理规定》提出:对无主的拾获财物,在拍卖后将拍卖款的10%奖励给拾遗者;对有主失物,失主领回时,可自愿按遗失物价值10%的金额奖励拾金不昧者。

按照《规定》,在街上或公共场所拾获的财物,应立即送交当地公安派出所,由派出所公开招领,期限15天。《规定》指出,认领失物时,须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足以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失主领回失物时,可自愿将遗失物价值10%的金额奖励拾金不昧的单位或个人。如果没有找到失主,对拾金不昧的个人,可按拾获财物价值10%的金额给予奖励。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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