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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寒换法院诉方舟子

2012-02-14 03:06:23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祝华)9日下午,上海普陀区法院通过官方微博宣布已受理韩寒起诉方舟子侵害名誉权与著作署名权的诉讼材料,并正式立案,而昨日上午,该法院再次发微博称:裁定准许韩寒撤回起诉。韩寒的律师昨日也在微博上称“翌日律师即向普陀法院申请撤诉。”对此,网友表示“一定是把刘明泽给搞错了,所以换个地方。”

昨天下午2时40分,上海普陀区法院官方微博宣布:2012年2月10日,韩寒委托其律师向我院提交了韩寒诉方是民(笔名:方舟子)、刘明泽名誉权纠纷及侵害作品署名权纠纷两案的撤诉申请书。经审查,上海市普陀区法院于2012年2月13日裁定准许韩寒撤回起诉。

韩寒的“撤换”立刻引起了网友的热议,有网友调侃,“简直就像看韩剧。” 网友新刺激l评论说“我去,这个法院的ID真是个大忽悠啊!这个和那个灯谜一样也是肘子的小号吗。”网友看客冬青猜测说:“请原谅韩寒的错误,一定是把刘明泽给搞错了!所以换个地方。”

昨日上午,韩寒的律师陶金良的微博也证明了网友的猜测。昨天上午9时51分,陶金良在微博中表示,将刘明泽作为第二被告是律师为争取著作权案管辖权的考虑,在网上搜索并致电上海市公安局人口办核实后,对刘先生提起的诉请,只要求删除有关韩寒的帖子。所以决定撤案并集中于上海金山法院起诉。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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