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19岁的贾某是河南人,被捕前无业。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11月9日下午,贾某在丰台区,采用暴力手段对一名4岁的女童实施强奸。此后为灭口,贾某又用手猛掐女童的脖子,并用砖头击打其头部数下,致女童死亡。贾某此后被查获归案。公诉机关认为,贾某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并将其杀害,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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