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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障者入狱案再审改判免刑罚

2012-02-17 03:08:41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据新华社电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16日再审判决吕天喜犯抢劫罪,免予刑事处罚。同时撤销了这个法院2009年对吕天喜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的判决。

经再审查明,2008年8月22日下午,原审被告人吕天喜在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人行道,趁被害人不备,从其上衣口袋内抢走55元现金,并将被告人推倒在地后逃离。

法庭另查明,原审根据法律规定表述的被告人自报姓名(田星)和出生地等身份情况有误。另经司法鉴定,吕天喜患有中度精神发育迟滞,对本案应评定为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认为,原判决定性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认定原审被告人吕天喜的身份和刑事责任能力情况有误,量刑不当,应予纠正。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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