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故宫失窃案嫌犯石柏魁承认实施盗窃。 新华社图
长江商报消息 备受关注的故宫失窃案17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犯罪嫌疑人石柏魁在庭审中承认了盗窃事实,公诉机关建议法院判处石柏魁有期徒刑13年至15年。
3件被盗物品仍未找到
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中指控,2011年5月8日,石柏魁来到故宫博物院内,后潜入斋宫,窃得香港两依藏博物馆在此展出的《交融——两依藏珍选粹展》金嵌钻石手袋、金錾花嵌钻石化妆盒等共计9件展品。在逃跑过程中,石柏魁先后将所窃5件展品遗落或丢弃在故宫后宫围墙东北角等处。
次日,石柏魁因销赃未果,将剩余4件展品丢弃在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西侧的垃圾桶内等处。上述被盗9件物品经核实,香港两依藏博物馆投保金额共计41万元,至今仍未找到的3件被盗物品投保金额共计15万元。
称“下雨没走临时盗窃”
当公诉人讯问石柏魁何时产生盗窃念头时,石柏魁表示因为“当时下雨没走了”,临时起意实施盗窃;而公诉人则指出,石柏魁此前多次供述其去故宫前已有盗窃想法。对于破坏展厅警报系统的举动,石柏魁则表示,当时他躲在斋宫附近的一个小屋里,听到有机器嗡嗡作响,他出于好奇把配电室的闸门关掉了,但并不知道拉闸就能够破坏展厅的报警系统,而公诉人对此说法并不认可。
庭审中,公诉方出示证据证明被盗的9件展品购入价格为165万元,认为石柏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内实施盗窃犯罪,还有多次其他盗窃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法院在有期徒刑13年至15年之间对石柏魁进行量刑。此案并未当庭宣判,法院将对此案进一步审理。
◆ 庭审三大焦点
从社会影响办案有失公平?
据悉,石柏魁之所以被抓半年多才被起诉,大量工作都围绕在被盗展品的价值鉴定难题上。此案公诉时,检方没有出具被盗物品鉴定书。
石柏魁的代理律师黄长勇说,这几件东西,多次委托鉴定机构鉴定也没能确定金额。黄长勇说:“这个案子特别特殊,从法院来看没有犯罪数额。如果单从社会影响来办案,对石柏魁不公平。”
价值千万只投保41万?
据两依藏博物馆馆长王夏虹表示,9件展品保守估价几千万元。王夏虹称因为是在故宫展览,未预料失窃等意外发生,“只是象征性地为展品投保”。如果保额仅为41万元,所缴金额仅为数千元。
检方称,经核实,香港两依藏博物馆为被盗的9件展品投保金额共计41万元,其中3件丢失的被盗物品投保金额共计15万元。
情节是否特别严重
黄长勇说,石柏魁当天去故宫听到导游说这些东西值钱,才有了盗窃念头。他没有任何工具,属于典型的临时起意。他乘着雨天夜色偷窃,加上故宫安保人员麻痹大意逃跑,这些都特别偶然。
黄长勇强调,故宫并没有因此引发其他盗窃案,也没有因此引起社会其他不稳定因素。
“这个案件之所以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也因为故宫的防盗系统不严密。石柏魁触犯刑法肯定具有社会危害性,但我不认为社会危害性极大。”黄长勇说。
据新华社、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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