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 > “最贪镇长”涉案两亿受审 靠骗取拆迁补偿发家

“最贪镇长”涉案两亿受审 靠骗取拆迁补偿发家

2012-02-19 02:33:03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据新京报报道 52岁的原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镇长李丙春,涉嫌利用职权便利贪污拆迁款达3800余万元,另外挪用公款的数额更是达到1.78亿余元,如果罪名成立,他将成为京城最大的贪腐镇长。下周,该案将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

23万受贿牵出巨额腐败

据了解,李丙春现年52岁,曾任顺义区李桥镇镇长、党委书记。因涉嫌受贿于2010年10月案发,但当时举报他的受贿额只有23万余元。

然而,办案人员“深挖”战果却令人咋舌,一起鲸吞、挪用巨额拆迁款的特大腐败案终于浮出水面。

经过办案人员调查,逐渐掌握其巨额贪腐行为证据。在不到两年时间内,李丙春涉嫌贪污高达3837万余元的拆迁款。

据指控称,2006年至2007年间,李丙春利用职务便利,在机场南线高速公路项目、京平高速公路项目拆迁过程中,先后骗取拆迁补偿款1010万元和860万余元,两笔钱款均被李丙春据为己有。

此外,在此期间,李丙春还在拆迁过程中,将北京甄氏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本应退还给李桥镇政府的2000万元拆迁补偿款私自截留,据为己有。

挪用公款高达1.78亿

在挪用公款罪名的指控中,涉案数额更是高达1.78亿余元。

起诉书称,李丙春指使李桥镇招商科孙七十,于2006年6月至8月间,以镇政府招商引资为由,擅自决定从李桥镇镇辖村、镇属单位借出土地补偿款等公款6600万元,转入由李、孙二人共同控制的北京美丽迪商贸中心后,借给北京甄氏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营利活动。

此外,李丙春还先后从镇政府、镇辖村、镇属单位借出公款6笔逾亿元,这些款项大多转入李、孙二人控制的公司用于营利。

检察机关认为,李丙春以侵吞、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指使孙七十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数额特别巨大;此外,其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同被诉的孙七十被控挪用公款罪。相关材料显示,孙七十曾有案底,2007年11月,孙七十因虚报注册资本罪被顺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但其仍“戴罪”进入李桥镇政府工作,成为国家工作人员。市二中院将于下周四公开审理此案。

责编:ZB

长江重磅排行榜
视频播报
滚动新闻
长江商报APP
长江商报战略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