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 刘英团(河南 法律职员)
终身制的公务员招聘制度,或将迎来一些转变。记者从江苏省政府获悉,目前江苏省主管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江苏省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试行),让一聘定终身的公务员制度,变成“合同工”。这份试行办法,江苏将有望在年内出台。(2月22日《21世纪经济报》)
2008年,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深圳、浦东新区、温州市和证监会开展了公务员职位聘任制试点工作。从官方到学界几乎都说:“聘任制”把“铁饭碗”变成“瓷饭碗”能从制度上解决“官本位”问题,干不好就得走开。但是,“瓷饭碗”依然很有硬度,至少笔者目前很少耳闻聘任制公务员被辞退的消息。
分类管理和聘任制推行后,单位将对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合同管理,待遇取决于自身工作业绩。专家认为这将提高公务员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打破公务员体制“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的弊端,激活公务员体制的活力。但笔者以为,指望聘任制公务员对委任制公务员施压有用,并非问题的关键所在。
原因有两个:一是与庞大的公务员队伍比较起来,聘任制公务员在人数比例上“微不足道”;二是聘任制公务员在制度设计上与委任制公务员在身份地位、岗位履职、政治待遇、发展机会、管理制度上没有差别,如都使用行政编制,都可按职位分为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和专业技术三大职类管理,都可以竞争领导职务等。
而且,从深圳和浦东的试点来看,效果并非如人们所期望的。所以,聘任制公务员也好,委任制公务员也罢,要想真正实现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增强公务员的责任感、危机感才是根本。只有确保明确的惩戒和保障机制,聘任制公务员才能形成“鲶鱼效应”,使得公务员队伍焕发新的活力。
所以笔者以为,“聘任制公务员”的核心,是要用更加灵活的方式引进政府急需的人才来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否则就背离了聘任制公务员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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