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来自国土部的消息称,今年国土部将联合相关部门,选择“小产权房”问题相对突出的城市,开展“小产权房”的试点清理,试点城市名单和试点方案目前正在研究中,目前这项试点的相关工作正在稳妥有序地推进。(2月22日《新京报》)
现在已启动的清理“小产权房”,目的就是通过试点来为相关政策制度提供分析蓝本。联系起国家这几年对“小产权房”一次次表态,可以肯定的是,全面清理“小产权房”会是不久之后的必然选择。现在公众最大的期待,就是能够从这种地方试点中真正看清问题本质,吸取清理中的经验,最后使这项制度在推行的时候能够真正平衡相关方利益,还原社会公平。
尽管国家三令五申,要求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小产权房”,然而,此前有消息表明,小产权房已经占到中国村镇住房总量的20%。不难想象,会有多少集体土地因此而被占用,会有多少市场公平与法律公正因此遭到伤害。当然,更不能忽视的是,在房价高企的年代,那么多人选择“小产权房”已经关联着这个社会重大的群体权益。这一切,都需要在充分尊重的基础上,得到理性的解决。
法治与市场,这是当今中国必须极大尊重的两种价值元素。“小产权房”的不合法性是无需质疑的。在一个产权意识逐渐深入人心的年代,寻求在法律框架下解决“小产权房”这样的历史遗留问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对所有人的重大利好,包括那些“小产权房”的持有者。必须强调,这种清理,不是意味着是硬性的无偿收回,而是寄望于通过直接的经济手段调节,来把已经形成的问题处理妥当,来消解那些小产权房的“非法身份”。
清理“小产权房”,说到底,不是简单地指向让“小产权房”持有者掏钱为问题埋单,从根本上讲,它通过政府还权于民、还利于民来实践。这意味着,清理“小产权房”,不能仅仅依靠经济手段来直接调节。从试点开始,就必须拥有一种意识,来真正解决土地资源使用中存在的权利不公问题。毕竟,产权两个字包括的权利价值,其最起码的底线,也就是公平与正义。在进行“小产权房”清理试点的时候,必须看清楚这些问题的本质。
◇ 单士兵(重庆 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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