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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全面试点 互助式养老

2012-02-23 02:45:37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黄海斌 通讯员 姜帆)昨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日前,该厅印发《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工作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省全面启动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工作试点。

《意见》要求,全省每个县、市、区至少要选择一个乡镇、每个乡镇选择1-3个村,启动试点工作。试点村要成立“××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建活动场地、设服务用房、明确服务内容、购置与服务功能相匹配的基本设施设备。要在村委会的指导下,通过宣传发动,组织村民按照自愿原则成立“××村养老服务互助协会”。同时,每个县(市、区)还要选择一个有条件的乡镇福利院开展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试点。通过试点,力争实现“建设1个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成立1个养老服务互助协会、配置1套满足基本服务需求的设施设备、建立1套日常活动管理制度、形成1个正常运行的长效机制”的“五个一”目标。

鄂州、仙桃、潜江、枝江、钟祥5市作为首批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工作省级试点单位,要先行试点,每个单位至少选择20个村开展试点,率先实现“五个一”目标,并初步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模式,着力解决农村老年人尤其是留守老人、空巢老人日间生活照料、情感交流、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问题。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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