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周舜尧)“水利部门发文的初衷是为了正确引导和规范立碑行为。”昨日,省政府“三万”活动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回应省水利厅发文引导和规范群众在“三万”活动中立碑一事。
在“挖万塘”活动进入高潮以后,许多企业家、社会成功人士捐款捐物,为活动作出了贡献,部分基层负责人提出为义举立碑,通过这种方式来肯定他们的行为。
同时,还有一些地方反映,“挖万塘”以后需要有一种标识,对塘堰的管护者来进行明确。在这种情况下,省“三万”活动办公室就责成省水利厅,通过文件的形式来引导和规范立碑。
“这个文件就是要防止人们在立碑上相互攀比和铺张浪费。”这位负责人说,即使立碑,对立碑的标准、支出、内容都要有明确规定,防止少数地方立碑造成不必要的投入。
除了感激社会成功人士的义举,另一种立碑是为了建立堰塘管护者的标识。这种碑里记载着塘堰的大小、深度,及其管护者是谁。
“立碑不是‘三万’活动的一个普遍现象,是少数地方基层农民群众自发的行为。”这位负责人说,在昨日检查汉川市“三万”活动情况时,就没有看到有石碑,而且水利部门规定每一个碑支出在300至400元左右,就是为了减轻农民负担,并且绝不允许单位和个人私自向农民摊派立碑经费。而且,“三万”活动办公室没有把立碑作为“三万”活动检查验收的一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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