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王荣海 通讯员 颜立琼)一线职工有技术创新成果,可以参加全省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评选,最高将获10万元奖励。昨日,省总工会、省科技厅启动第三届全省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评选活动。
此次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评选的范围是,省内各类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一线职工(包括技师、高级技师)在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中取得的非职务性成果。要求技术创新成果具有实用性、先进性和有效性,并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对获得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奖的职工将颁发证书和奖金,奖励标准为:特等奖奖金10万元;一等奖奖金5万元;二等奖奖金3万元;三等奖奖金1万元。对获得一等奖及以上的职工,还将按照有关规定申报湖北五一劳动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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