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王荣海)今后,没有工作的随军家属将作为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就业援助,未就业期间每月每人享受400元的生活补助。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为做好驻鄂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我省出台了新的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暂行办法。
各地在公务员招录时,鼓励随军家属参与公务员招录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随军家属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培训合格的随军家属,根据其个人意愿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享受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随军家属未就业期间生活补助费按每人400元/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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