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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回避制还须防范“交叉提拔”

2012-02-26 02:38:18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中组部、人社部近日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规定公务员要进行任职回避,公务员凡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2月24日《新京报》)

一直以来,在部分地方部分行政机关一定程度存在公务员具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与姻亲等亲属关系但却互为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现象,这种“亲戚领导亲戚”现象的存在既不利于单位人事管理与相关工作更好的开展,同时也容易导致在领导干部选拔上出现任人唯亲现象,损害领导干部选拔工作的公正性。在这种情形下,中组部、人社部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无疑有利于减少这种现象的出现,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促进单位人事管理与相关工作得到更好地开展,避免与防范在干部选拔上出现任人唯亲现象,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选拔工作的公正性。

不过,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如要规避任职回避制度,部分政府部门官员就可能会让亲属到别的领导干部单位任职,然后相互照顾、互相提拔,这样也就可以规避中央有关规定。而在现实生活当中,此种领导干部让亲属到别的领导干部单位任职,然后彼此照顾、相互提拔的现象,实际上早已一定程度上存在。

其实,部分领导干部任用、提拔具有亲属关系的下级是一种任人唯亲现象,而让亲属到别的领导干部单位任职并相互照顾、互相提拔,同样是一种任人唯亲行为,同样损害干部选拔任用上的公正性。而且,由于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所以部分领导干部在提拔具有亲属关系的下级上还会有所投鼠忌器,行为上有所收敛。而部分领导干部让亲属到别的领导干部单位任职,由于更具隐蔽性,所以在相互照顾、互相提拔上还可能会更加肆无忌惮。也正因为如此,一方面公务员要实行任职回避,另一方面还要甚至更要防范部分领导干部让亲属到别的领导干部单位任职并相互照顾、互相提拔现象出现。

而要防范部分领导干部让亲属到别的领导干部单位任职然后彼此照顾、相互提拔现象出现,一方面需要发动干部群众举报,对那些存在相互提拔亲属、变相“任人唯亲”行为的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另一方面更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民主选拔任用制度,真正让广大干部群众成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决定者,并由此而对领导干部用人权形成有效的制约。唯有如此引入群众监督并大力发扬用人上的民主,有效制约领导干部权力,才能切实防范部分领导干部相互提拔亲属、变相“任人唯亲”现象出现,在更大程度上维护干部选拔任用的公正性,并进一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魏文彪(南昌 媒体人)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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