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近日,广电总局电影局向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中国电影制片人协会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影市场票务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根据《意见》规定,全国不同地区将分别制定电影票价指导价格,指导价格为一部影片在各类地区的最高零售票价。同时,《意见》将矛头也指向了会员票、团体票等,对其打折幅度进行了限制。
今年初,广电总局电影局局长童刚在京表示,电影票价体系亟待改革,并称年内将出台建议性指导票价和最高限价政策。当时,舆论将此政策解读为电影票“限价令”,期待者也有不少。但是,随着《意见》的出台,“限价令”的解读似乎要延展一下了。一方面,指导价为电影票价设置了上限,但另一方面,会员票、团体票的打折幅度也被设了上限。这两个方面的设限,最终导致的结果可能是:院方将可能减少观众,观众的消费可能不降反升。
不可否认的是,会员票、团体票有变相降价的嫌疑,但只有在价格不自由的情况下,变相降价才成为可能。涨价也好,降价也罢,院方有自己的利益考虑,其间会存在一个平衡点,平衡点因供需关系而实现,取决于市场竞争机制。正是因为现在的院线缺乏充分的市场竞争,一方面票价居高不下,另一方面院方又在以各种方式变相降价,希望吸引更多的观众回到影院。
票价设置上限固然是希望为观众谋利益,而会员票、团体票打折幅度设限又是希望制片方、院线的利益不受损,这相当于在以行政手段摸索价格的平衡点,争取共赢,但这种苦心经营根本没必要,也原本是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的。不管“限价令”是有利于院线还是有利于观众,以行政力量为票价设限的做法本身就是值得反思的。
当然,我国的院线改革起步较晚,院线改革乃至改革电影票价体系,不可一蹴而就,单纯以市场机制来考量之,确实有点苛刻。凡事总有一个过程,只要大的方向是对的就行。但是,“限价令”算不算市场化改革?所谓“电影票价体系亟待改革”,指的就是继续以行政手段指导电影票价?小小的电影票,涉及到的是制片、发行、放映、观众等各方利益,行政手段如何能理顺这样的利益链条?
以指导价来设置上限,未必能降低票价;限制会员票、团体票打折幅度,未必能做大电影收入。更何况,这两者本身就是矛盾的,而院线、观众恐怕都无法预测这个“限价令”将真正有利于谁。
人们都在抱怨电影票价太高,电影局也希望以改革手段回应民众抱怨,但可惜的是,这种回应往往不在点。市场化的今天,我们已经深刻地认识到一个规律:但凡公众对一种产品的价格有很大的抱怨,这种产品就一定离不开行政管制、垄断的身影。打破行政管制、垄断,让价格回归市场,它就一定会变得理性,不管是高还是低,也都会有它的道理。
总之,尽管我们的电影票价尚没充分实现市场化,行政手段的影响还较大,但将电影票价推向市场,应该是个方向。
◇ 本报评论员肖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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