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 易国祥(武汉 公务员)
中青报近日报道:河北工大19岁的大一学生谢佳歧接受陌生人的求助并献血,所在学校和当地官方采取各种措施放大社会正面力量,用这一善举感染身边人,促进了社会和谐。
像媒体和网络突然出现“最美某某”一样,在社会道德危机下,放大正面力量,肯定能够给人们以信心,给社会以希望。但也要提防矫枉过正,“放大”与命名“最美”一样,如果泛化,就可能起不到积极作用。
有些人和事就不能放大。跟照片一样,模糊一点还看得过去,放大了反而露出了瑕疵。比如民政部门履行职责做好扶贫帮困的份内事,公民尽义务参军服役,乘车时给老人让座等举手之劳,这些事情就不应该恣意放大。
为了应景,没有边界放大一些常规行为的正面意义,最终贬低了真正的先进和应该奖励的层次,只会给价值取向带来混乱,把好人或者普通人宠出毛病。
但对像谢佳歧助人的事必须放大。在多数人只是瞄一眼的情况下,诚信缺失时选择相信一种勇敢,跟着一个摸不清底细的男人去医院为他的患儿献血,救了一个危难的孩子,甚至是冒险。偶发善举誉为“河北工大的骄傲”,让所有人都知道,后来有10多人愿意献血,一位女孩虽然血型对不上,却愿意拿自己的血来换求助者需要的血,这种事迹就是需要放大的。
对有些一贯行善坚持低调的人,如果没有特别原因,我也认为要放大。很多时候,你不放大正面,就有可能被负面的事物遮掩。一些有善举和壮举的人,其实也有责任和能力影响社会,激励他人,媒体和组织应该承担这样的责任。
一般来说,对于超出普通人的思想觉悟与道德自觉的人或事,都应该以相应方式放大,以弘扬正气,扼制邪恶。对亮点放大是为了今后成为普遍状态。所以,放大的目的是为了达到有一天不必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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