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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个突出问题”纳入政绩考核

2012-03-02 02:45:01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彭为)出租车拒载、绕道及窗口地带“打的难”现象年内根本好转,坚决遏制新的违法建设产生……昨日,武汉市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召开“十个突出问题”整改公开承诺新闻发布会,相关责任部门“一把手”作出公开承诺,在今年内重点整改出租车营运、小餐饮食品安全、违法建设等“十个突出问题”。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车延高表示,今年市委、市政府将重点抓好十个突出问题的整改,并以十个问题的整改带动整个治庸问责工作的展开。“十个突出问题”涵盖10大项22个小项,涉及30余个责任部门。主要包括建设性层面、群众反映强烈类、去年首批整改的“十个突出问题”中,需要进一步深化解决的三类问题。

在确定“十个突出问题”过程中,市治庸问责办专门组织了“十个突出问题”征集活动,对“市长专线”、“武汉行风连线网”、市行政投诉中心、市信访局和媒体征集到的近11万件市民投诉、建议,进行归纳分析,筛选出相对较集中的突出问题,作为此次“十个突出问题”确定的依据和参考。此外综合考虑去年的整改情况的基础上,突出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和市民生活环境为原则确定了最后十个问题。

为了督查各单位兑现承诺情况,市治庸问责办将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负责人、行评代表,组成若干个“十个突出问题”专项督察组进行专项督查,并通过新闻媒体将每周督查情况向全社会进行通报。继续开展“电视问政”活动,发扬“敢动真格”、“敢于揭短”的作风,继续站在老百姓的角度去找问题曝光,去找问题解决。开通“十个突出问题”整改网上微博,让广大市民全程参与治庸问责。

此外,“十个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还将从“软任务”变为“硬指标”,作为各责任单位民评民议“治庸问责、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活动”总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绩效考核。市委、市政府对各部门考核情况进行分类排名,对于排名居于末位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

问题1:政府部门职责不清

6月底前明确

10个问题责任主体

针对一些政府部门和单位工作职责划分不明确、遇事互相推诿、责任无法落实的问题,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市法制办承诺:6月底前着重明确10个问题的管理责任主体并完善公务员岗位责任制、落实公务员岗位责任制管理规定,建立起责权对称的岗位责任体系。

10个问题具体包括沿街违规开设门店的管理问题、建筑物内底层地面非法下挖的管理问题、乱设广告牌的管理问题、非法填占湖泊和向湖泊排污的管理问题、机动车尾气排放超标的治理问题、城市道路井(沟)盖的管理问题、架空管线的管理问题、建筑垃圾的管理问题、旅馆的管理问题、落实新建住宅小区社区办公活动场所的问题。

8月底前完成督促10个问题的管理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工作协调制度,促进部门职责的落实。

涉及需要修订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及时启动修订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或市人民政府审议,10月底前完成。

问题2:新城区工业化水平不高

区长承诺招商引资数字

为加速实现工业发展“倍增计划”,解决当前新城区工业化水平不高、制约新城区工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各新城区区长承诺招商引资力度。

蔡甸区承诺,打造60.59平方公里工业示范园,引进10亿元以上工业招商项目2-3个,50亿元以上项目1个。

江夏区承诺,上半年示范园区8平方公里核心区的“七通一平”全部完成到位,引进5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1个,过10亿元项目5个、过亿元项目20个以上。

东西湖区承诺,今年5月底通过13平方公里的示范园区建设初验,12月底全面通过年度验收,引进10亿元及以上项目2个,力争完成3个,50亿元及以上项目1个。

汉南区承诺,打造东起幸福河,西至解放河,南抵长江干堤,北至马影河8平方公里的示范工业园区,引进内资同比增长60%以上,实际利用外资同比增长20%以上,确保引进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3个。

黄陂区承诺,示范园区开发面积10平方公里,实现6平方公里“七通一平”,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0亿元以上。引进50亿元以上项目1个,10亿元以上项目3个。

新洲区承诺,阳逻经济开发区新开发面积达到10平方公里,完成“七通一平”,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达到40亿元。引进5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1个、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2-3个。

问题3:促进审批效率提高

开通网上协同审批平台

为确保工业、服务业和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新流程的落实,切实促进审批效率的提高,武汉市监察局承诺,围绕新流程的实施出台并落实配套改革方案,评估验收各部门执行新流程的成效,开通全市统一的网上协同审批平台,对新流程实行电子监察,强化监督检查。

围绕新流程的实施出台并落实配套改革方案。3月上旬,制发全面落实“服务业领域和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新流程”的配套改革方案,协调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规划局、市城建委等牵头责任主体,推进方案中确定的“建立健全并联审批主协办工作机制”等八项配套改革措施。

3月份,对工业项目审批流程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评估。8月份,对服务业、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着力解决影响审批效率的突出问题,实现对新流程的动态监督和优化,促进新流程中涉及的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不断提升审批效能。

8月份,新流程中涉及的审批环节进入全市统一的网上协同审批平台,实现网上流转、网上审批、网上查询,为企业和市民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对新流程实行电子监察。8月份完成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升级改造工作,调整完善纳入电子监察范围的事项和时限,与三个新流程信息平台对接,进行网上监察、预警纠错、绩效评估,并将监察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问题4:窗口地带“打的难”

新增出租车1300辆

为规范出租汽车营运秩序,解决出租汽车拒载、绕道及窗口地带“打的难”问题,实现“上半年明显改观,年内根本好转”目标,武汉市交委承诺,对出租汽车拒载、绕道行为一经查实,予以停运15天或吊销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处罚,并从严追究其相关出租汽车企业的责任。

增加出租车运力,新增出租汽车1300辆以上,推行电话召车服务,提供电话召车服务的车辆达到5000辆以上。

缓解窗口地带“打的难”,在火车站、客运站、轮渡码头、机场等窗口地带设立醒目标识,引导乘客进入站点乘坐出租车,或选择拨打电话(66667777)租乘出租车。

对出租汽车拒载、绕道等行为的投诉,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出租汽车拒载、绕道行为,在媒体公开曝光其车牌号、违规情节、车辆所属企业、法人代表及处罚情况等,接受社会监督。

问题5:小餐饮卫生条件差

监管结果

店内设卡通标识

为加强武汉市小餐饮规范管理,突出解决早点食品、小摊点食品、路边小吃店和建筑工地食堂(以下统称小餐饮)卫生条件差,硬件设施标准低,食品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切实保障市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武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诺:加强小餐饮基础设施建设,实行小餐饮信息公示,对小餐饮分类监管等。

10月底前完成对小餐馆、小吃店、快餐店、工地食堂等进行分类监管。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根据监督检查结果,将管理状况评价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实行动态管理,分别用大笑、微笑和平脸三种卡通形象标识在店堂公示。

11月底完成对无证小餐饮开展专项整治。对通过整改基本符合条件的,由街道社区进行备案管理,实行划定区域集中经营;对通过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坚决取缔。

同时,对米、面、食用油等主要食品和食品原料检验检测覆盖率达100%。对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按照法定幅度上限实施处罚;对造成食品安全事件且后果严重的,依法取缔,吊销许可证,并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餐饮服务许可证被吊销的单位主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问题6:乱搭乱盖、违章加层

有诉必查

查处率100%

为进一步加大源头控制违法建设的力度,坚决遏制新的违法建设产生,切实解决乱搭乱盖、违章加层、违法建楼等突出问题,市城管局承诺,建立和完善查违源头控制工作机制,做到有诉必查,查处率100%,坚决控制新的违法建设产生。

每个区选择1到2个重点区域开展拆违行动,在重点区域内杜绝乱搭乱盖、违章加层、违法建楼等问题,对未达到验收标准的区坚决追究责任。

围绕“生态宜居武汉”建设,加强绿化用地范围的控违拆违工作,城中村改造拆迁后规划绿地范围违法建设控制为零。

每个中心城区选择一条道路开展以拆违为重点的立面综合整治,使整条道路在环卫、楼面、招牌、绿化等方面环境面貌发生根本性变化,对未达到验收标准的区坚决追究责任。

问题7:违法填湖,违法排污

治污从重从严

处置率达100%

市水务局承诺,对违法填湖事件,依法依规从重从严处理,处置率达到100%,确保湖泊不被违法填占。大力实施湖泊亲水工程。在东湖、沙湖、水果湖、北太子湖、墨水湖、南湖等湖泊建设沿湖绿道和环湖路。完成30公里湖泊岸线的亲水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完成中心城区排水设施排查工作,加快建设雨水污水设施数字平台;启动龙王嘴污水处理厂扩建升级,着力解决东湖2大排污口和南湖5大排污口污水入湖问题;建设、改造41公里截污管网,为解决污水直接排江排湖创造条件。严格湖泊保护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落实湖泊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完善湖长制,在媒体上公示每个湖泊的湖长。制定实施湖泊保护目标考核办法,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市环保局承诺,加强对涉湖违法排污行为的监管。每半月现场检查一次,每季度“飞行检测”一次。及时发现和纠正企事业单位的涉湖违法排污行为;对市政排污口涉湖违法排污行为,责成相关责任部门调查整改。每单月监测、双月上旬定期通报全市70个主要湖泊水质监测信息,做好湖泊水质监测工作,为湖泊保护工作考核提供依据。严格涉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对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一律责令停止建设;对未按要求同步建设环保设施的项目,一律不批准投入生产(使用)。对违法建设项目,于5个工作日内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问题8:防控保障房质量问题

建立新的

施工单位准入制度

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承诺,3月底前建立新的保障性住房施工单位准入制度,提高准入门槛;建立新的保障性住房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提高施工图设计审查深度;建立保障性住房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材料等第三方检测制度。

建立保障性住房质量每月检查制度,每月对在建的保障性住房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实现在建保障性住宅小区月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制定保障性住房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参建责任单位、物业公司及业主代表进行逐套、逐户验收,并将结果向住户公示,接受监督。对未经分户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保障性住房不得交付使用。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保障性住房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活动,新建保障性住房竣工验收时,无渗、漏、裂等质量通病项目达到100%。新建保障性住房竣工交付使用备案率达到100%。

督促保障性住房开发企业履行质量责任,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缩短保障性住房项目维修资金使用审批时间。

问题9: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周边环境整治

汉口站卫生要达

4A级风景区标准

洪山区委、区政府承诺,以建设全国一流的火车站站区为目标,加大武汉火车站地区(含杨春湖长途客运换乘中心)及周边综合整治力度。完善周边道路的排水设施,4月底前进行全面疏捞,6月底前完成打通站区与东湖的排水工程。对武汉火车站友谊大道(建十路至仁和路段)进行路面维修。杜绝无证旅社、发廊存在,杜绝欺客、宰客现象。7月底前完成户外广告清理任务。

武昌区委、区政府承诺,开展武昌火车站及长途客运站周边主次干道环境综合整治,9月底前完成周边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破损路面的维护、翻新工作,在周边重要路段增设流动警务室,确保治安秩序良好。增设电子警察,强化清扫保洁。进一步强化禁止出租车上高架平台交通管理措施,缓解“打的难”。

江汉区区委、区政府承诺,6月底前完善汉口火车站地区服务设施引导标识系统,确保区域内无明显暴露垃圾,无违章占道、出店经营,无道路抛洒渣土,环境整洁美观,汉口火车站环境卫生水平达到4A级风景区标准。

江岸区委、区政府承诺,6月底前增设新荣客运站站前的士岛,增设城市视频监控设施,增设交通标识,增设爱心长椅等设施。取缔占道(出店)经营,拆除违法户外广告。实现治安环境根本好转。

硚口区区委、区政府承诺,水厂、古田客运站周边道路无占道、出店经营,5月底前初见成效,8月底前消除占道、出店经营。对长途客运站周边道路、人行道破损路面进行修补、维护、翻新,实现路面、人行道平整完好、畅通、安全。取缔长途客运站周边道路黑的、摩的非法营运,8月底前基本实现长途客运站周边道路无非法营运现象。

问题10:规范交通秩序

新增10000个停车位

武汉市交管局承诺,机动车违法停车专项治理按路段承包,实行段长制,每天落实200个流动电子警察和机动整治力量,上路开展整治,对不按规定停车的一律严处,对妨碍通行的一律拖走,对多次违法的一律曝光,坚持依法严管常态化。到11月底前,确定的100条主、次干道停车守法率达到国家标准。解放大道等10条文明示范路段单边违法停车每公里不超过2辆;龙阳大道等60条主干道单边违法停车每公里不超过6辆;彭刘杨路等30条次干道单边违法停车每公里不超过9辆。

全面清理整改全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停车标识。组织专人对停车标识进行清理、巡查,3月底前,对已规划的停车泊位标线不清晰、停车设施歪斜、污损等问题,及时进行补划、清洗,确保其清晰、醒目、齐全、有效;6月底前,对因施工、道路改造等需进行停车规划调整的,根据道路通行实际进行调整。

充分挖掘道路资源,新增10000个临时(分时)道路停车泊位,提高停车泊位使用效率;组织开展对擅自施划停车泊位和擅自设置挡车器等行为进行清理,缓解停车难问题。

本报记者 彭为本版制图 徐五峰

相关单位投诉电话

武汉市监察局:82601111

武汉市交委:82633333

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85711111、96578

武汉市城市管理局:82712345

武汉市水务局:18908622315

武汉市环保局:12369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85752320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85482135

武汉火车站:13317177114

武昌火车站:88081326

汉口火车站:85583886

新荣客运站:82410810

水厂、古田客运站:83777777

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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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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