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黄海斌 通讯员 周钢)昨日,记者从武汉市民政局获悉,武汉年内将构筑“1+3+6+X”流浪人员救助网,确保流浪人员1小时内得到有效救助,确保街头无流浪儿童乞讨。
构筑“1+3+6+X”救助模式
武汉市民政局副局长刘友华介绍,目前武汉市建有市救助站,汉口、武昌、汉阳有三个救助点,为了确保流浪人员得到有效救助,特别是确保流浪未成年孩子的合法权益,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意见”,建立健全以市救助管理站(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为主体,以武汉市救助管理站汉口、汉阳、武昌3个救助分站为平台,以各中心城区救助工作部门为补充,以蔡甸、江夏、东西湖、汉南、黄陂、新洲等新城区救助管理站为支撑,以社区临时救助服务点为基础,上下联动、左右互动、整体行动的“1+3+6+X”城市救助管理体系。
武汉市民政局介绍,“1+3+6+X”城市救助管理体系,“1”就是市救助管理站,“3”就是汉口、汉阳、武昌3个救助分站,“6”就是蔡甸、东西湖等六个新城区也要建立救助站,“X”就是全市社区临时救助点。
严打拐卖未成年人犯罪
武汉公安部门将加强治安管控力度,发现操纵和组织未成年人乞讨,以卖花、卖艺、开车门等为幌子强讨恶要乞讨的,将立即出警处置,认真核查甄别,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对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携带未成年人乞讨的,将予以批评、教育,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将流浪未成年人送救助保护机构。
公安部门还将严厉打击拐卖未成年人犯罪,对来历不明的流浪乞讨和强迫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未成年人,将一律采集生物检材,检验后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比对,及时发现、解救失踪被拐未成年人;民政等部门做好协助工作。
据了解,救助机构和公安机关将综合运用救助保护信息系统、公安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打拐DNA信息库和向社会发布寻亲公告等方式,及时查找流浪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打拐过程中被解救且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学龄前流浪未成年人及婴幼儿,由民政部门安置到儿童福利机构抚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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