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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3大示范区银行创新公务员管理

2012-03-03 02:52:43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吴睿 通讯员 李双喜)2009年以来,国务院先后批准建设北京中关村、武汉东湖、上海张江三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如何解决加快发展的问题?昨日,驻鄂全国政协委员到京后表示,将联合驻北京、上海的全国政协委员提出提案,建议出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条例,加快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出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条例

这份由驻鄂全国政协委员起草的提案提出,由国务院制订出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条例》,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发展目标和地位、管理体制与服务、创新主体与创新平台、创新创业与政策保障、规划与环境建设、法律责任等应作出相应的规定。

并建立考核评价体系,把推动科技创新摆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工作的首要位置,作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价值和价值导向。

设立中关村、光谷和张江3大银行

提案提出加大政策先行先试力度,在示范区开展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试点,出台更多支持示范区创新创业的财税政策。

“支持示范区在科技与金融结合上体制机制创新。”提案中提出借鉴国外银行先进技术,在示范区设立专门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的商业银行,弥补现行银行体系及功能上的不足,在中关村示范区设立中关村银行,在东湖示范区设立光谷银行,在张江示范区设立张江银行。

支持示范区管委会公务员管理创新

提案中还呼吁推动示范区行政、人事和社会管理改革,支持示范区在管委会机关开展公务员管理创新试点,探索建立促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公务员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出台相关政策支持示范区发展科技产业和承担重大科技专项,并在示范区聚合使用国家各种试点政策。国家今后出台的财政、税收、项目、投资、金融以及行政、人事、社会管理等创新和试点政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都可以聚合使用。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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