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近年来,校车安全事故多次发生,成为危害学生生命安全的主要隐患。在今年的“两会”上,校车安全成为人大代表们关注的焦点。全国人大代表、长江教育研究院院长、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周洪宇呼吁,将校车作为教育投入增长点,争取校车纳入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同时加强校车相关事项立法。
期待校车安全条例尽早实施
2010年12月,湖南衡阳校车惨案发生后,周洪宇代表就开始关注校车安全问题。去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他正式向全国人大提交了“关于实施全国校车安全工程的议案”,提出了8点建议,明确提出制定《校车安全运行管理条例》,主张尽快实施全国校车安全工程。与此同时,周洪宇还组织相关人员主动调研起草校车安全条例立法建议。
让他欣喜的是,去年12月11日,国务院法制办《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各界意见。很快,由周洪宇领衔的专家组将《校车安全条例》(专家立法建议稿)定稿发给国务院法制办《校车安全条例(草案)》起草组,供他们参考完善。目前,《校车安全条例》正在修改之中。
制订完善校车安全标准
未来,如何让校车安全地跑下去?周洪宇有过深入的思考。美国校车所需要的费用是由财政支出的各级政府财政对校车产业给予一定的补贴,每年每个学生校车补助400美元。许多校车被定为城市安全防卫的重点,校车司机要经过严格选拔,其他车辆在公路上遇到校车必须让道。交通法规规定,在有两条行驶道的路上,任何车辆不许超越校车,如果超越校车,视情节轻重司机有可能丢掉驾证或一年之内不准开车。
此外,他认为校车安全工程还要具有更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我国要加强校车相关事项的立法,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加强教育 唤醒师生及社会安全意识
周洪宇认为, 校车安全,在做好校车的硬件工程的同时,还需加强对人的生命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的教育。在中小学校要开设生命课程,把交通安全及乘车安全纳入课程体系,唤醒师生的安全意识。另外,要加强校车司机的思想教育,让校车司机定期参加安全知识学习和考核,实行淘汰制。
本报记者 王荣海 姚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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