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 范子军(江苏如皋 市民)
近期,全国各大城市纷纷出台或拟出台保姆限价令。福建省家政行业协会目前也在积极酝酿福州月嫂工资指导价。制定指导价这样的行业自律行为能否成为规范家政市场的灵药?(3月5日《东南快报》)
我们一直在强调,要创造条件,让贫困群体通过劳动增加收入,走上致富的道路。月嫂是工薪阶层里的一个特殊群体,收入以前很低,刚刚有所改观,出现数千元月薪的所谓“天价”月嫂,就需要行业指导价了?要知道,即使所谓“金牌月嫂”的天价月薪,也才相当于某些发达地区公务员的最低月薪而已。
大家都心知肚明,真正的高薪“状元月嫂”只能是极个别,而能够请得起“金牌月嫂”的也只能是极少数富人家庭,个别月嫂刚刚“露富”,就匆忙限价,好似她们只配拿低工资似的。这种“指导”,哪怕只是行业自律,都没啥合理的。
眼下,推行制度革新,打破社会不公,从先富走向共富,类似的呼声相当高涨,也是新时期改革改革的大势所趋。个别“状元月嫂”、“金牌月嫂”的“高薪”都不被社会接受,又何谈共富?广大的农民工群体收入水平目前尚在“最低工资标准”的指导下不断提高,月嫂那点“高薪”又算什么。市场交易,有买有卖,需要降价的行业不少,但月嫂的工资还是让市场去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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