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据新华社电 “生儿育女是神圣而严肃的事情,怎么能当作儿戏和商品买卖?!”“三八”妇女节到来之际,全国人大代表秦希燕、伍冬兰批评了近期引发社会关注的“借腹生子”问题,建议在刑法中尽快增设“非法代孕罪”,立法对代孕不法行为进行制裁。
“代孕如同一把双刃剑,虽圆了部分不育夫妇的子女梦,但却打破了传统的生育观念和生育秩序,带来了一系列道德伦理和社会、法律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耒阳市龙塘镇龙形村村委会主任伍冬兰指出。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秦希燕建议,从法律、行政法规层面立法禁止代孕;完善刑事立法,设立非法代孕罪;加大力度打击非法实施代孕手术的医疗机构;在刑法中增加相关条款:中介机构人员介绍代孕从中牟利,医务人员或者未取得医生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实施代孕技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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