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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保障无需鞭策“啃老族”

2012-03-13 02:39:00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据调查显示,中国有65%以上的家庭存在“老养小”现象,30%左右的青年基本靠父母供养。对此,政协委员、社会学研究所原所长景天魁近日提出《关于激励啃老族自立自强的提案》,称“啃老族”应被取消各种社会福利的资格,以起到鞭策作用。

相信很多人瞧不起“啃老族”,认为他们是不思进取的一群人。但是,“啃老族”也需要细分。有人不肯主动断奶,一直靠父母供养,确实应该大加鞭策;有人志存高远,对工作报以宁缺毋滥的态度,选择临时寄养于父母怀下,对他们应该加以就业指导;有人则因谋生能力有限,啃老乃不得已而为之,对他们,我们要报以同情为他们开拓渠道;还有一种情况则是,有的人无论多么奋斗,却始终赶不上社会观念的施压,他们要为买房、婚嫁、生子等事项犯愁,要为这些事项带来的、几乎硬性的生活成本拼命工作,拼命消费,如果没有父母的帮衬,他们在生活的升学考试中很难晋级。

细分“啃老族”之后,我们的态度也该细分,对不同的人应进行区别对待。当然,这只是就社会观念而展开的论述。若从福利本质的角度来谈,“啃老族”又是一个伪话题。毕竟,福利事业是为了保障人的,不是为了鞭策人的。一个社会,应以公平、自由的竞争环境激励人们向上,同时,也应以稳定的福利体系确保人们不至沉沦于无底的深渊,两者各有指向,而福利事业仅应考虑如何发挥保障功能,不必考虑如何去鞭策人们,它也未必能鞭策得了人。

当然,福利该保障哪些人,该保障到什么程度,如何不养闲人,也许是值得关注的问题。首先,福利该保障哪些人呢?我们以为,凡是收入在福利保障线之下的人群,皆在保障范围内。在这个范围内,人人皆应享受平等的福利待遇。也就是说,“啃老族”不管是个人原因,还是社会原因,都应享受现有的福利保障。

那么,福利该保障到什么程度,如何不养闲人呢?这就涉及到另外一个问题,即自由竞争、福利保障的边界该如何确立,而这也是现代政治思想论争中的核心命题之一。福利保障如果过度,则社会自由竞争程度相应下降,客观上,福利会养更多的“闲人”,相关的争议由此产生。但是,“闲人”增加只是福利过度的结果,并非原因,如果惧怕福利保障养“闲人”,就应考虑重新确定福利保障的底线,而非试图鞭策“啃老族”。而且,“啃老族”啃的是父母,而非啃的社会,啃的国家。假设他们一边有着高于福利保障线的收入,一边又享受着福利保障,则有骗取福利之嫌,这样的人该取消福利待遇。但是,如果“啃”的是家庭福利,就要另当别论了。更何况,我国的福利保障还有待加强,远未到保障过度的地步,何至于要考虑削弱福利鞭策哪一个群体?

必要强调的是,一个社会是有更多的自由竞争,还是有更多的福利保障,还离不开一个参照系,即政府的税收、权能。理论上来说,福利多寡应与政府税收、权能成正比例变化——政府税收越多,权能越高,则应提供的福利保障越充足。如果撇开两者的关系而探讨“啃老族”,则相当于给民众附加了更多进取的义务,同时削减了政府加强福利保障的责任。

◇ 本报评论员 肖畅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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