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近日,山西省各级工会开展“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的“双亮”活动,要求全省企业工会组织要在企业门面或办公地点等显眼位置,悬挂与企业名称相对应的工会组织的牌子。要在企业宣传橱窗、企业网站、职工食堂等显而易见的位置公布办公地点和工会主席、副主席的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据悉,此次要公开电话号码的工会干部至少有10万名,覆盖750万工人。(3月18日中新社)
今年年初,全总专门召开“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视频会议,要求全国各级工会组织要“面对面地与职工交流,倾听职工意见、反映职工诉求;心贴心地做职工思想工作,了解实情、释疑解惑,与职工群众谈心交友、增进感情;实打实地为职工和企业服务,出实招、办实事”。从这个意义上讲,山西省总工会开展的“双亮”活动,应该是贯彻落实全总要求。
山西省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的那样,开展“双亮”活动就是要让工会工作从幕后走到前台,改变以往遮遮掩掩的状态,让工人真正能“有事找工会”。不过,略显尴尬的是,虽然工会组织的目标和措施都很明确,但能否实现自己设想的目标则需观察。毕竟,企业工会就在企业中,如果职工有特别强烈“找工会”的主观意愿,不管工会组织有没有亮牌子、公布手机号码,应该都不会成为太大问题。
这说明,一些企业的工会组织之所以“无人问津”,关键问题不在于工会组织没有“亮牌子,亮身份”,而是没能真正发挥作用。如果企业工会组织只是“挂牌工会”,那么这样的工会组织牌子和身份亮得再明确,也会被广大职工所疏远。
工会组织的话语权来自而且只能来自履行好其基本职责。按照《工会法》的明确规定,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会组织要履行好这一基本职责,除了工会领导机关应当在法律政策的制定过程中,代表广大职工的利益进行充分博弈外,更关键的还要靠一个个企业工会组织,不断增强活力、发挥作用,切切实实地能够维护好本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当然,工会组织要更好地做到这一点,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工会组织的活力在企业工会,但目前的工会组织体制下,企业工会干部是企业的“雇员”、“端着老板给的饭碗”,很难真正履行自己的基本职责。如何从组织体制上破解这一难题,是摆在工会组织面前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 志灵(北京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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