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 > 购车40万欠款6年违约金4000万

购车40万欠款6年违约金4000万

2012-03-21 02:25:11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据新京报报道 购车人没有及时还欠款40万,6年后,被债权人起诉追要4000多万元滞纳金,并遭法院强执。日前,在海淀区检察院的建议下,法院经调解,“天价滞纳金”比例由每天5%降至4‰,购车人只需再支付几十万元。

海淀区检察院介绍,2003年,程某在一公司任销售主管,单位为奖励其业绩,决定为其购买一辆轿车,并约定由程某以个人名义贷款买车,公司为其支付首付款和月供。于是,程某购买了一辆价值48万元的轿车。2005年,程某跳槽,其所在公司终止为轿车偿还贷款,程某也未主动偿还贷款。同年3月,汽车销售公司替程某承担了向银行还款40万元的责任,并将该债权转让给了吴某个人。

2007年底,吴某将程某起诉至法院。法院支持吴某诉讼请求,启动强制程序。程某将轿车交给法院后,因再无力偿还,滞纳金累积至2011年已高达4000多万元。

责编:ZB

长江重磅排行榜
视频播报
滚动新闻
长江商报APP
长江商报战略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