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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机制需做“大手术”

2012-03-21 02:25:11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近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名单。此前“高调炫贫”的湖南省新邵县不在该名单上,引发关注。有网友调侃新邵这次“亏大了”。然而,记者了解到,新邵县当时庆祝的被纳入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与国家级贫困县概念不同。新邵未出现在该名单上,并不出人意料。(《广州日报》3月20日)

不管怎么说,在592个国家级贫困县(旗、市)总量保持不变的情形下,这次分别有38个县被调出和调入,这不仅会让我国扶贫工作进入崭新阶段,而且也意味着扶贫机制日趋完善与合理。

在目前的操作过程中,我国的扶贫机制仍存在不少天然缺陷。据了解,国家评定“贫困县”的依据主要是贫困人口数量占乡村人口比例、农民人均纯收入,以及人均地方财政收入等指标。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的评定原则是,国家确定各省名额总量,具体县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确定。实际上,在各地申报贫困县时,往往虚报贫困人口数量,故意多报,再加上各省与贫困县在利益有着一致性,这样,申报上来的贫困县就难免夹杂一些水分。

国家在扶贫资金支付上,各地同吹一个号,采取“一刀切”的模式,这对于财政收入过于悬殊的贫困县而言,这种做法明显有悖公平。此外,贫困动态监测和评估调整的机制严重滞后。由于缺乏客观公正的动态监测和公平的调整机制,一旦戴上贫困县的帽子,就犹如变成了“终身制”。

要想彻底改变这种现状,就要对现行的扶贫机制进行“手术”,提高其“精准度”。首先,不妨划小扶贫范围,由扶贫县变为“扶贫村”,这样不仅能提高国家资金的精确度。其次,建立一套合理的“贫困县”退出机制。第三,还要根据各贫困的财力状况,重新界定扶贫资金比例;此外,还应给扶贫机制注入法律因子,让那些通过欺诈手段骗取国家扶贫资金和责任人,受到实质性的法律严惩。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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