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 王聃(湖南 媒体人)
21日,有网友发帖称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规定退休老人须花5元买“死没死证明”,并到场证明自己没死才能继续领退休金,否则就认定死亡。对此,牡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险处工作人员称,网友所说的表格不是“死没死证明”,而是指纹验证表。至于是否卖5元,其称不清楚,“好像是这样”。(3月22日《南方都市报》)
无论如何,为领退休金而必须出示一纸“未死亡证明”,实在有着太多讽刺意味。虽说,在骗取养老金、低保现象依旧存在的乱象语境下,指纹验证表政策出于无奈,问题是,它何以招致退休者的普遍反感,甚至让他们采取了网络投诉的“过度表达”?
“以指纹验明正身”的物化思维当然是一个原因,更重要的原因还在于,在退休者看来,这种耗费时间与金钱成本的验证方式,本身就是他们不应承担的。只要自己符合领取退休金的条件,就不应该再遭遇“领取门槛”,至于甄别身份真假,那理应是退休金发放部门所必须承担的责任。因而,“未死亡证明”完全可理解为“欲加之责”,它无非是为了达到预期的管理目的,管理者增加公民负累。而管理者的不主动作为,折射的深层次病症无疑是管理技巧与治理智慧的缺失。
关于公共政策,社会早已经厘清了某些基本的原则,譬如不得侵犯人的权利,譬如不得褫夺尊严,而刺痛公众眼球的“(准) 未死亡证明”事件无疑提醒我们,还得再加上一条:公共政策要有克制与不增加公民负累的品质。倘若秉持了这样的理念,便会发现退休金冒领事件其实不难对付,定时逐个甄别是一个手段,与此同时,确保对冒领者的惩处到位,亦不失为消除退休金冒领的另一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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