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据大河报报道2010年年底,北京体育大学在读硕士生卢迪发现一篇署名洛阳某高校体育部张丽教授的文章涉嫌抄袭自己的论文,95%以上的内容几乎一模一样。2011年卢迪起诉张丽,索赔10万元。今年3月26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丽抄袭,要求其停止侵害行为,并赔偿原告损失1000元。
卢迪,北京体育大学在读硕士研究生,2010年年底,她在阅读本校学报时,发现一篇署名洛阳某高校体育部张丽(化名)教授的文章涉嫌抄袭自己的论文,其中“95%以上的内容几乎一模一样”,遂于2011年初将张丽起诉至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讨说法。近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丽的论文构成了对原告卢迪著作权的侵害,要求其立即停止侵害行为,并赔偿原告损失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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