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 朱昌俊 据媒体报道,日前上海首批两个市筹公租房项目“试水”入市,首期申请率仅为四成。明明有大量住房困难人群“翘首以盼”,不少城市的公租房却频频遇冷,大量装修完备、功能齐全的公租房不得不处于闲置状态。
似乎从开建之日起,公租房“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局面,就一直未能改观。如作为河南省首个推出公租房的城市郑州,去年12月推出的1353套公租房,面向社会公开配租以来,也只收到了不到100张申请表。此外,重庆、济南等地的公租房都不同程度遇冷。
作为国家保障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公租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很显然,相对于廉租房和经适房,公租房的核心受众应更多是中等收入群体。那么,从定位来看,公租房首先就得契合夹心层群体的特殊需求。较之于底层低收入群体,中等收入群体,由于在经济上相对宽裕,对于公租房的需求,必然就存在更大的弹性。言下之意,这个群体对于公租房的期待,包括租金、地理位置、居住环境上的要求,都要高于廉租房和经适房。
实际上,从调查来看,租金高、交通不便已成为公租房遇冷的最主要原因。目前公租房的定价,基本遵循的是略低于市场价的政府指导价——这本应符合公租房的公益性原则。但问题是,由于利润空间的狭窄,公租房用地的优先权大多落后于商品用地,使相当一部分公租房的地点设定,偏离了理论位置和公众预期。这种地理上的相对劣势,无疑很大程度上又削弱了租金上的仅存优势。如此,公租房的遇冷也就情有可原了。
应该确定的是,公租房虽然是一个福利性产品,但租赁、申请门槛等细节,包括略低于市场价的定价原则,却又使之不得不带有市场化性质。然而,在建设上,这部分要素却被一再忽视。首先,国家对于各地的公租房建设都有数量上的任务要求,所以,很多时候公租房建设量成为最基本的考核指标,入住率被边缘化,地方政府在优化公租房结构方面,动力不足。其次,由于急于完成定量的指标,地方政府在公租房建设前期的“市场调研”不够。如特定区域的数量需求、户型需求、租金承受值都缺乏科学统计。换言之,公租房建设对于市场需求和消费心理,存在把握上的误差。
由此,要激发民众对于公租房的热情,顶层设计中,关于公租房建设唯数量是举的考核方式,显然需要进一步修缮。考核方式的转变,最关键在于激发地方政府的市场敏感。比如能否通过民意调查或听证会的方式,确定公租房的建设方案和申请门槛;如地理位置和租金的设立,户籍和社保的限制是否阻碍了公益性质的落地。这些都应该维持在一个动态的平衡之中,而非冰冷的铁板一块。总之,既要保障公租房的公益性质,又不能完全摒弃市场调节的力量,两者一旦偏废,都将弱化公租房的福利惠及。
公租房的发展现状,就是公租房相关制度设计在现实中的投射。大量公租房的闲置,无论对于制度本身的福利初衷的落实,还是对于保障房建设资金的回笼,都是一个负面信号。提高公租房的“市场接受度”,相关配套制度的调整和改革,无疑是亟待纾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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