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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接待不上高档菜须细化规定

2012-04-02 01:37:33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 魏文彪(江西 媒体人)近日,重庆市机关事务局先后召开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在政务接待中,不购置不使用茅台酒等高档烟酒,不上高档菜肴,确保2012年政务接待经费支出实现“零增长”。(4月1日《重庆晨报》)

要求在政务接待中不购置高档烟酒、不上高档菜肴,确保政务接待经费支出实现“零增长”,当然是出于进一步降低政务接待经费,促进财政资金节约与廉政建设的良好初衷。

但是,好的初衷不代表良好的结果。要求在政务接待中不购置茅台酒等高档烟酒,不上高档菜肴,但是何谓高档烟酒与高档菜肴,显然缺乏明确的判定标准。另外,从报道来看,对于违规购置高档烟酒、高档菜肴,尚缺乏具体的罚则,这就可能导致规定与要求成为“无牙的老虎”,难以起到有效的威慑与遏制作用。

正因为如此,对于这一政策,还须进一步细化相关规定。比如,设定不同级别政务接待的具体经费数额,通过从严制订公务接待经费标准,实行政务接待经费总额控制,减少与杜绝购置高档烟酒与消费高档菜肴现象出现。此外,还应对违规行为配套严苛的惩罚措施,通过从严惩处增强规定的威慑力。在此基础上再辅之以强化监督检查、发动群众举报等措施。

近些年来,中央与各地都相继出台了约束政务接待的政策与规定,这些政策与规定之所以大多未充分发挥实效,很大程度上都与相关政策规定制订不够细致以及缺乏严厉的惩罚措施有关,导致相关规定被钻空子,缺乏足够的威慑力。所以,人们期待能够通过细化规定增强相关政策的可操作性与可监督性,在此基础上再进一步完善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增强政务接待的透明度,这样才可能切实有效地减少与杜绝政务接待中的奢侈浪费现象出现。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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