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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害案八成为“激情犯罪” 女性“动手”多因宿怨

2012-04-03 03:21:04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据新京报报道 伤害案中八成是冲动引起的“激情犯罪”,而这其中酒精是最大诱因。前日,北京西城检方通报该院审查的故意伤害分析结果,结果显示,男性动手多因口角,女性动手则多因宿怨。

据西城检方介绍,2011年,该院侦查监督处受理嫌疑人涉嫌故意伤害的提请批捕案件89件97人,其中,嫌疑人系在受到外界刺激后,形成强烈而短暂的消极情绪,并在此情绪支配下实施冲动性伤害行为导致犯罪,即所谓“激情犯罪”占此类案件受案总数的77.53%。

从统计数字上看,酒后致人伤害的嫌疑人中56.25%仅具有小学或初中文化程度,他们中83.33%的人员属于25岁至50岁年龄段,多从事饭店服务员、保安等,收入偏低,且工作不稳定。

检察官介绍,由于嫌疑人在社会生活、资源分配等方面处于劣势,面临就业困难、生活贫困等现实压力,在社会、家庭中难以获得他人尊重,导致其自身心理承受能力较低,在遭受外界刺激时,容易丧失理智,诉诸武力。此外,检方还介绍,从案件起因看,故意伤害案件男女有别,男性多为口角冲动引发,而女人“动手”则因积怨产生。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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