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 > 女童借厕被拒 司法局称存安全隐患

女童借厕被拒 司法局称存安全隐患

2012-04-05 02:01:13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广州市民夏女士带3岁女儿想去天河区法律服务大厅借厕所遭拒,广州市司法局官博给出的理由却令人啼笑皆非:“借厕所用,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

当事人

借厕遭百般阻挠

近日,广州的夏女士领着3岁的女儿上幼儿园,当母女俩走至龙口中路时,女儿突然嚷着肚子痛,要上厕所。“当时旁边就是天河区法律服务大厅,想着里面应该会有卫生间。”当夏女士询问大厅门口一身着制服的男性工作人员时,却吃了闭门羹,“他说公共厕所就在前面,但我要他讲具体在哪时,他答不出来,让我们自己找。”

既然公厕就在前面,应当不会很远。抱着这一想法,夏女士拉着女儿朝前走去,然而一段路走下来,连公厕的标识都没看见。无奈,母女俩返回服务大厅。“我说小孩很急,求他帮个忙。但他一会儿说没有厕所,一会儿说厕所门锁了,就是不肯同意。”夏女士说,最终,在好心人的帮助下,女童在隔壁的法律援助中心一私人办公室里解决了内急。

司法局官博

“借厕所存在安全隐患”

夏女士随后将遭遇发上微博。随后,广州市司法局官方微博作出了回应,“您要体谅对方,那是办公区域,不是公共厕所,如果每个人走到那里都说肚子疼,借厕所用,就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

虽然此微博发布不久,即自行删除。但对于借厕所即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一说,网友多表示难以理解。广州知名传媒人士马志海说,“你说,一个3岁的肚子疼的孩子,借你街道法律所厕所一用,何来‘重大安全隐患’?”而网友“KK快要休假啦”说,“服务大厅是内部办公区域吗?3岁小孩会有‘重大’安全隐患吗?”

同时,也有网友将国外政府大楼对待市民游客的态度和广州天河区法律服务大厅的做法作对比。网友“澄锋澄锋”说道,“有一年在佛罗伦萨看到一栋老建筑很漂亮,于是便进去参观,进去后才发现是‘省政府’,工作人员还面带微笑看着我们参观。”

广东省人大代表

拒绝如厕不近人情

对于司法所是否应当开放厕所,广东省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认为,司法所作为一个为民服务的基层单位,厕所是不是要变成公厕,确实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如果每一个机关的厕所都要开放成公厕,那么势必会在管理上带来混乱。

不过,朱列玉表示,像夏女士的情况,小孩拉肚子情况很紧急,并不是要将司法所的厕所变成公厕,市民确实遇到了困难,向基层行政单位解释了实际情况后,就应该要准许,这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朱列玉说,司法所拒绝了就有点不近人情。

危言耸听的背后

是服务意识的缺失

一名三岁女童的如厕问题竟然能上升到重大的安全隐患,危言耸听的反常逻辑的背后,折射的其实是服务意识的缺失和淡薄。上个厕所尚且脸难看门难进,面向公众的法律服务能否真的为民服务难免会让人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微博可以轻易删除,傲慢可以马上低头,但“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服务理念要想真正扎下根来却并非那么容易。

据中国之声、信息时报

责编:ZB

长江重磅排行榜
视频播报
滚动新闻
长江商报APP
长江商报战略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