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 > 城管收保护费无异于涉黑

城管收保护费无异于涉黑

2012-04-05 02:01:13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 黄陈锋

深圳东门的一些执法队员向小贩征收每月2500元到3000元的保护费。缴纳后执法队员在日常执法中将网开一面,遇到突击检查,还能通风报信,确保小贩平安无事。不交钱则会遭到执法处理。上述事实,已由向媒体投诉的小贩,出示录音和短信得以证实。对此,东门执法队熊队长回应:情况属实,当事人黄文东是城管协管员,已被开除。

城管向小贩收取保护费,不由让人想起旧时代欺行霸市的黑社会组织。所不同的是,黑社会已被定性为非法组织,而城管,则披着管理和执法的外衣。

熊队长说,黄文东是一名协管员,向小贩索要钱财是个人行为,与单位以及其他执法队员无关。我不知道,单位如何与在职人员的职务行为脱得了干系?即便是“临时城管”,也是在行使城管的权力,对小贩来说,其执法行为与在编人员难道有什么不同吗?如果真有不同,大约只在于“没出事就是城管,一出事就成了协管”罢。

小贩对媒体举报说,征收保护费的城管是“一些”,这很可能并非个案,尽管目前被证据锁定的只是被开除的黄文东。因此,当地纪委应该尽快介入调查,无论是个案还是窝案,都应对相关人员和单位予以问责,依法论处。

国家规定早已明确,实行劳动合同制后,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名称已经退出历史舞台。不料,这个词屡屡跃上新闻头条,派生出了全新的语词内涵。过去,“临时工”是不平等人事制度下的受歧视者;今天,“临时工”已经成为“替罪羊”的代名词,并饱含当事机构拒不负责的傲慢与假意撇清的伪善。

同样是在深圳东门区域,4月1日又有三名小贩被城管殴打受伤。这也是临时工所为吗?不少地方政府部门,人员早已超编,给纳税人带来了沉重的负担。深圳市城管局无法回避这些质询:“谁给了城管部门招收这些临时工的权力?他们的工资是谁支付的?”人们还可以猜测,是不是有正式编制的城管不方便直接征收保护费,所以找来一批社会人员充当临时工出面征收,一旦丑事败露就推出去顶包?

基层协管员在岗时追打小贩、收保护费,临事就被辞退,其实,他们的命运不见得就比为糊口而奔忙的小贩好多少。不断重复的纷争业已证明,城管对小贩的追截,以及由此引发的反击,对社会阶层的和谐共处损害很大。

责编:ZB

长江重磅排行榜
视频播报
滚动新闻
长江商报APP
长江商报战略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