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谢聪)昨日凌晨1:29,网友“灏灏mclub”发微博称“12分钟慈溪到宁波!我好厉害呀!”并自曝时速220公里。不料此微博被“高速交警宁波支队”揪出:“请问这是在公开地对交通法律规定挑衅吗?欢迎大家提供相关的线索给我支队。一旦有足够的证据我支队必将依法予以处理。”
据悉,交警昨日已查出“灏灏mclub”(李某)登记有一辆白色宝马M3,李某于凌晨1:04上G15掌起收费站,1:25下G92杭甬高速公路。区间里程42公里,用时21分钟。李某承认,其最高车速达130公里每小时。民警对其罚款200元并记3分。
责编:Z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