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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火烧民警26人终审获刑

2012-04-08 01:04:20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20多名村民为争夺土地,暴力抗法,使用捆绑、放火等暴力方式袭警。佛山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终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罗某文等26名被告人分别因破坏生产经营罪、妨害公务罪、放火罪,被判最高八年零两个月,最低一年零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张某欢等6名被告人因具有法定从轻情节被判处缓刑。

为争夺陈村镇黄家围地块,罗某文、吴某原等人在2011年7月21日召集、组织多名陈村镇绀现村村民,前往被害人杜某承包的鱼塘,对其塘基进行挖掘破坏,导致鱼塘养殖鱼流失。

杜某报案后,7月23日,3名办案民警在依法对涉案人员卢某进行抓捕时,遭到村民围堵。执勤面包车被推翻,3名民警被捆绑在面包车底座。多名村民手持木棍、铁铲等工具,并要挟翻转执勤面包车压死民警,阻碍公安民警执行解救、现场拍摄取证等公务,并与现场执勤民警对峙,造成执勤民警受伤及财物损坏。

被告人梁某等人还用汽油淋、擦到三名被困警察身上,并将汽油引燃,幸现场消防人员及时将火扑灭。后经法医鉴定,三名被捆民警所受损伤均已达轻伤;在场执行公务的另三名民警损伤构成轻微伤。

据新快报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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